充1000元,误到账26419933亿余元,用户挥霍消费25万元后拒不退还。银行多给你钱了,要自觉归还,要不然算欺诈,你多付银行钱了,那想找回来了就难了。法院判决不公,新闻媒体成天宣传政府补贴、平台补贴,如果当事人没有核查账户余额,以为是政府补贴和平台补贴直接使用了,最后要全额返还,这是否存在误导当事人过度透支消费?一元网络虚拟货币等同于一元人民币?这就很扯淡了,第一:虚拟货币后台随便调数字大小;第二:该网络虚拟货币能在现实中买实物吗?第三:被告者用贵公司虚拟货币只能买贵公司网络服务,那这25万虚拟货币服务跟现实中25万人民币的等值一样吗?不能全凭网络服务公司自己估值。充这么多钱给用户,用户精神受到巨大冲击,虽然钱返回公司了,但用户有权要公司赔偿精神损害费,这么多钱进账,兴奋血压升高,心跳加速,睡眠不好,休息不好,公司必须赔偿生理心理损失费。这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判罚,先不说是否是公司有意为之,单从道义分析,错误起源于公司,一个始作俑者不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这样那么这个空子有点大哦,和平社会是否承担的起这样风暴。在我看来,消费的部分应该三七分,公司承担七,客户承担三,未消费的则公司收回。26419933亿元!李某被这笔突如其来天上掉下的“巨款”砸得昏头转向失去理智了,问题是这笔巨款是怎么来的呀?上海这家所谓的“科技公司”哪来这么大的现金流?难道这家资金公司可以自己给自己无限充值?这笔巨款完全可以买下大半个上海的房产了。这明摆着是在胡扯,难道这家公司真的比中国人民银行还有钱,法院不能止步于此案的判决结果,还应彻查一下上海这家所谓的“科技公司”的这笔巨款来源是否合法合规,否则无法令人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