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不动就被告,太难了!贵州六盘水,七日快捷酒店被七天酒店给告了,起诉索赔100000元,理由是商标侵权,一审法院支持了他们,要求前者赔偿1.5万元,还要花钱换掉门头、布草,改掉企业名称。这笔整改费用就要十万出头,本就生意惨淡的小店压力山大,老板只能抽空跑到工地干钢筋活补贴酒店开销,不过,七日快捷酒店酒店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二审上诉。
七日快捷酒店是2014年由别的老板开办的,后来到了2022年,现在的经营者接手过来。
接手的时候,他们本来是打算把店名改掉的,查阅资料发现“七日”二字出自《易经》,有着重新开始的美好寓意,便保留了原本已经工商注册好的字号继续经营。
全套门头、店内用品全部自己设计,没有照搬连锁品牌的logo和宣传标语,当初工商核名的时候,登记部门也没有告知这个名字存在侵权隐患。
这家小酒店就是踏踏实实做本地生意,房价大多定在60到80元一晚,主要接待周边散客。
开店这么久,店长熊女士说,几乎从来没有顾客把他们和连锁的7天酒店弄混淆。安安稳稳经营这么多年,谁也没料到官司会找上门。
直到今年三四月份,法院工作人员上门送达起诉状,店里才知道,自己被七天酒店(深圳)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对方直接提出十万元的赔偿要求。
在此之前,连锁品牌没有和店家私下沟通,也没有提前调解,一纸诉状直接送到门店,整个店里的人都一头雾水。
今年5月案件开庭审理,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认定六盘水七日快捷酒店构成商标侵权。
判决要求酒店一个月之内变更企业名字,拆除所有带“七日”的门头、店内装饰以及客房用品,同时要在十天之内赔付1.5万元赔偿金。
看着判决书,小店负责人犯了难。
一万五的赔偿金看着不算多,但后续整改才是压垮小店的重担。
酒店年初才花几万块刚换完整套客房布草,如果按照判决全部更换门头、布草,变更各类经营证件,整套下来开销要超过十万元。
这家本就艰难维持的小微酒店扛不住这样的开支。
门店一年房租就要24万,经营状况一年不如一年,去年营业额18万,今年预估只有8万。
官司曝光之后,负面影响接踵而来,已经付定金的团队直接取消订单,不少常住老顾客也不再过来消费。
为了撑住这家店,老板空闲的时候,只能跑到工地干钢筋工,靠体力干活补贴酒店亏损。
店里还有四名老员工,很多人在这里干了三五年,全家都靠着这份工资过日子,如果二审维持原判,酒店很有可能撑不下去直接关门,员工也会面临失业。
店长熊女士始终觉得委屈,他们主观上根本没有想去蹭连锁品牌的热度,店名是正规工商登记得来,没有盗用对方任何标识,不认可侵权的判定。
现在酒店已经缴纳上诉费用,等待二审开庭,希望能够推翻一审结果。
我想说,站在法律角度,连锁品牌维护自身商标权益无可厚非,辛苦打造出来的品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防止市场上鱼目混珠的仿冒门店误导消费者。
但回到现实,这并不是那种刻意山寨、照搬logo套路消费者的门店。
店家取名源于古籍寓意,完整走过工商注册流程,踏踏实实做本地平价生意。
一纸判决下来,高额整改成本直接把小经营者逼到工地打工求生。
很多普通人创业,以为工商核名过关就万事大吉,分不清企业字号和商标之间的区别,稀里糊涂就踩进知识产权的大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57条第(7)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
七天酒店手里持有“7天”相关注册商标,经营范围就是酒店住宿服务,这家六盘水七日快捷酒店同样做酒店行业,门头、店名突出使用“七日”,文字读音相近,属于同类服务上使用近似字号。
哪怕店家是工商正常注册、主观没有想蹭热度、店名取自古籍,也不代表就可以随意使用。
工商核名过关不等于就避开商标侵权风险,企业字号权和商标权是两套不一样的权利,登记部门不会做商标冲突筛查,一审法院就是依据这条认定侵权。
不过这条也看重“容易使公众误认”这个关键点,店家称几乎没有顾客混淆,这也是二审可以争辩的重点。
连锁品牌索赔10万,法院没有全额支持,只判赔1.5万,也考虑到小店经营惨淡、没有高额获利的现实情况。
但依旧要求拆除相关标识、变更名称,创业者要记住注册店名时,不光看寓意,还要提前检索商标,避免辛苦经营多年踩坑。
最后,我想说,知识产权保护既要守护品牌方的劳动成果,也不能忽视小微企业的生存处境。
对普通创业者来说,这件事更是一记警钟,注册店名不能只看寓意好不好听,还要提前排查商标冲突。创业本就不易,多一分法律意识,才能避免辛辛苦苦经营多年,最后栽在名字上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