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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种审讯贪官的方式,不动刑不逼问,贪官自己把账目原原本本全交出来了。 审

古代有一种审讯贪官的方式,不动刑不逼问,贪官自己把账目原原本本全交出来了。

审讯开始的时候,那名吏员坐在赵广汉对面,不知道对方手里已经掌握了什么。

这正是赵广汉想要的局面。

他做过颍川太守,后来做京兆尹,管的是长安一带的治安和司法。

汉宣帝时代,他留下的名声主要有两条:一是敢查人,二是查得准。

《汉书》里说他为官时,豪强敛手,吏民震服。让人印象深刻的不是他有多狠,而是他的方式:不靠刑讯,靠的是在对方开口之前,就已经把该知道的事都弄清楚了。

这套方法,《汉书》给了个名字,叫"钩距"。

"钩距"这两个字,《汉书·赵广汉传》里专门解释过。

原文的意思是,如果你想知道一匹马的市价,不要直接问马,先问狗,再问羊,再问牛,最后才问到马。

把这几个答案放在一起比对,马的真实价格自然浮出来了,而被问到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回答了一个关于马的问题。

这个道理用在审案上,逻辑是一样的。

腐败涉及的往往不止一个人。

一笔钱从哪里来、经过谁的手、最后去了哪里,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知道一部分。

赵广汉的做法,是在正式传唤当事人之前,先把周围的人问个遍。账房的伙计、运粮的小吏、帮过忙的掮客,每人只知道一段,说出来都觉得自己没说什么要紧的事。

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整件事的轮廓就出来了。

等到真正传唤主要当事人的时候,赵广汉已经知道这件事的基本走向,也知道对方最可能在哪个细节上说谎。

坐到对面的那个人,完全不知道这些。

这就是"钩距"制造的核心不对称:审讯者知道多少,被审者猜不透。

猜不透,就没法决定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也没法判断撒谎的代价有多大。在这种状态下,选择和盘托出,往往比硬扛着,风险要小得多。

《汉书》里记载,赵广汉治下,吏民知道他的方式,很多人在被传唤之前就已经开始考虑如何坦白。

这不是因为他特别严酷,而是因为在他面前撒谎被拆穿的代价,让人觉得不如一开始就说实话。

这套方法能运转,有几个前提条件。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赵广汉本人对信息来源的管理相当严格。

钩距的效力建立在被审者不知道问话者已经掌握了什么。一旦消息走漏,当事人有时间串供、销毁账目,整套方法就垮了。

《汉书》里提到他广泛使用官府以外的线人,包括市井中的普通人,这在当时有些官员看来是有失体面的做法。赵广汉对此大概不太在意,结果够用就行。

另一个前提是账目本身的可比对性。

汉代官府财政账目有正式格式,地方留存一份,上报一份,两份核对,差异一目了然。

对一个已经掌握外部信息的审讯者来说,账目上的数字只要和他已知的情况对不上,矛盾就很容易找出来。

当事人在这个过程里所能做的,就是判断对面那个人究竟知道了哪一层,再决定要不要继续硬撑。

大多数情况下,撑不住。

赵广汉在颍川做太守的时间不算长,调任京兆尹之后,他的方法在更大的范围里运作,查处了不少长安附近的官员和豪强。

《汉书》里的说法是"发奸摘伏如神",这与其说是赞美他有什么特异功能,倒不如理解成:他在正式开口问话之前,准备工作做得足够充分。

这个方法有没有缺陷?有。

"钩距"高度依赖赵广汉本人的判断力和情报网络的可靠性。

线人提供错误信息的可能始终存在,史书对此没有专门说明。

他的结局也值得一提:他最终因另一件事被弹劾下狱,在宣帝时期被处死。具体原因与这套审讯方法关系不大,但这说明一件事:再有效的方法,也受制于使用者所处的政治环境。

赵广汉的案子在史书里占了相当篇幅,但"钩距"作为一个具体的操作概念,大多出现在笔记或史传里作为个人能力加以描述,很少见于正式司法条文,也没有形成可复制的制度传承。

这件事留下了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一套无须动刑就能让当事人开口的方法,为什么没有被整理成可操作的制度规范,在历代司法程序里推广?史书里没有人正面回答过。

也许答案就藏在它的运作原理里:这套方法奏效的核心,在于当事人永远不知道对面那个人手里握着什么牌。

一旦变成制度,写成文字,人人都知道这套程序怎么运作,它就未必还那么好用了。

参考来源:
《汉书·赵广汉传》,[汉]班固撰,中华书局点校本
《汉书·刑法志》,[汉]班固撰,中华书局点校本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