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产妇离世,三次医疗鉴定结论连续反转
看完这条新闻我浑身发麻,好好的橙色高危产妇进剖宫产手术室,家属花三年才等来迟来的公道。
其一,市级医学会首鉴直接定无责,完全无视患者多项妊娠合并症的管控疏漏,连最基本的麻醉前评估缺位都没提,这是把诊疗规范当废纸?
其二,省医学会折中给了轻微责任,转头就把大半锅甩给产妇高龄自带基础病,医院全流程的操作bug直接被轻描淡写带过。
其三,直到中华医学会出手,才把所有违规操作一一锤实:术前漏做心肺检查、心跳骤停抢救流程出错、患者体征不稳还硬加做子宫肌瘤手术,这些叠加的过失才是致死核心原因。
其四,最后涉事医生最高只停职9个月,刑事立案未通过,家属拿到主责鉴定还要接着走民事诉讼,三年时间全耗在程序里,换你你熬得住?
我们普通人生病进医院,难道要提前把所有维权流程摸透才能保住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