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跟男友接触后,发现男友隐瞒男女之间的疾病,二人虽说发生了亲密的关系,男子却以此作为要挟,先是发朋友圈公开这件事,说人家性取向不对,还说人家故意有所隐瞒。男友怕得很要求男子删除,并且承诺会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男子则索要23万,不给就继续公开。男友表示愿意补偿,先支付了2万元剩下的钱会分期到位。后来男友实在不堪其扰就去报了警。
只能说这个男子的行为太下作,利用这种恋情去做违法的事情,也是足够下头的。(济阳区检察院,9月4日报道。)
一男子朱某,是一个非常下作的人。
他谈到了一个男朋友曾某,经过接触之后,朱某发现曾某之前是有隐瞒的病史的,即便是跟自己交往之后,也没有告诉自己,他有这个病症。
朱某得知后,暗自忖度,内心激发了一个不好的想法。
明知道曾某存在男女之间的那类病症,朱某还是佩戴防护措施,继续跟曾某发生了关系。
亲密多次了之后,朱某就开始找机会借题发挥,跟曾某公开说了这件事。
“你说说,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我呢,你这就是欺骗。”朱某开始假意装作很愤怒。
还没等曾某解释呢,下作的朱某竟然发了一条朋友圈,准备对男友曾某公开“论刑”。
朱某直接就在朋友圈内吐槽自己的男友曾某,说他的行为不端,性取向不正确,另外,他竟然隐瞒这件事,令自己非常的受伤,他很徘徊,要不要追究他的责任呢,等等之类的。
这条朋友圈恰好就被曾某给看到了,他内心非常的慌张,就准备找朱某求情。
曾某的意思就是,只要朱某将朋友圈给删除掉,他这边就愿意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而这个朱某,一开始的意图就是这样的,他就是想要敲诈勒索。
现在曾某主动这样说,朱某就直接借坡下驴了,说那也行。
随后朱某就找曾某索要了23万元,如果不给到这么多,他这边就要继续发布朋友圈了,大家都公开得了。
此刻得曾某也终于明白,原来朱某做这一切,都是故意的,他主要的目的就是想要钱。
可曾某也没有那么多钱,就提出愿意分期赔付。
随后曾某就先支付了2万元给到朱某,后面剩下的,就慢慢的支付妥善。
曾某转账了之后,内心很徘徊,他感觉这件事就是个无底洞,凭什么自己要给二十几万他呢,而且他的胃口很大,之后会不断的勒索自己的。
最后曾某下定了决心,不堪受到朱某的威胁,立刻就打电话报个警。
就在报了案之后,朱某也很慌张,被传唤之后,自己主动去相关部门自首了。
到案之后,朱某对于自己的罪行,也是积极的认罪认罚,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看到其认错态度可以,最后判定朱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且处以罚金5000元,判定就此生效。
《刑法》第 274 条规定,敲诈勒索他人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要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要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方男子隐瞒了自身的病史,男子就以公开对方的性取向、以及病史来作为要挟,索要了23万元,实际转账了2万元,行为已经直接触刑,构成敲诈勒索罪。
案中男子的行为已经触刑,从性质来看,属于既遂、未遂并存。
《刑法》第 23 条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意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对于犯罪未遂,可以根据犯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法律的实务来看,既遂跟未遂并存,根据不同的量刑幅度,选择重罪来进行处罚。
本案中男子索要的总金额为23万元,实际到手的部分是2万元。所以说,既遂部位金额是2万元,未遂部分的金额是21万元。
案件在判定的时候,未遂部分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数额不会简单的增加量刑。
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数额标准为,超出5千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依法判刑3年以下。
行为人男子对于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考虑其主动认罪,可以酌情对其进行从宽处理,但是不可以直接出罪。
信源:济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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