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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法院认定”“某协会仲裁委员会”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仲裁机构“! 2022

搞笑:法院认定”“某协会仲裁委员会”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仲裁机构“!

2022年以前,但凡出现的足球协会下属球员或俱乐部的争议,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这就造成了当初有相当一部分和俱乐部有劳资纠纷的球员哭诉无门:俱乐部闹翻了不给钱(你都和我撕破脸了还管你),公安机关也不管(经济纠纷),法院也不管(你们有专门的仲裁部门)!

所以结果基本上是:不把事情闹大,没人搭理你;你闹大了要么俱乐部直接解散不干了(还利用舆论把俱乐部干不下去的锅甩给你)要么我就死猪不怕开水烫就拖着,反正你足协又不能强制执行!

所以最后的结局都是:要么吃个哑巴亏,要么被骂惨,至于钱,八成是一分都拿不到的!

2022年,《体育法》进行了修订,第三十二条中认定足协仲裁委员会不是有效法定仲裁机构!所以原来的”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已经改名成了”足球协会纠纷解决委员会“!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2026)京0116民初6136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中直接写明”法院认定“某协会仲裁委员会”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仲裁机构“!!

这个裁定其实就是邹德海与北京国安的纠纷:邹德海追讨164万元津贴及43.8万元违约金!

北京国安拿出双方此前签署的《补充协议书》,认为双方已经约定通过足球行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处理争议,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法院认定:双方协议中约定的“某协会仲裁委员会”,现已更名为“某协会纠纷解决委员会”,是某协会设立的处理行业内部纠纷的内设机构,并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的仲裁机构。
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本案中,双方约定的“某协会仲裁委员会”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仲裁机构,因此双方的约定不适用“仲裁法”规定的“或裁或审”原则。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打脸很多人的地方:足协的仲裁委员会,不是法律意义上上的仲裁机构!

法院认定:足协的仲裁委员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仲裁机构!

法院认定,仲裁委员会不是仲裁机构!

你说那还要这个仲裁委员会干啥?即使你改成“足球协会纠纷解决委员会”,那么你就没有任何强制措施,罚分、降级、停赛等都是不合法的。

请注意,这个是说的“纠纷解决委员会”,不是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两者是不同的,纪律委员会全称叫:中国足协纪律与道德委员会,这个是内部设立的自律性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维护行业秩序、职业道德和公平竞争,所以它是行业内的纪律监察。这和足协的仲裁委员会(纠纷解决委员会)是性质完全不一样的机构!

随着时间的演变,球迷会越来越清醒,越来越懂法律,足协的很多遗留问题也逐步发现,球迷才发现以前的中国足球多搞笑。

不过别的,就说一个:中国足协“塌方式F败”,唯一一个主要领导未被腐蚀的是谁?居然是中国足协纪检委书记。不要说孙雯、高洪波,孙雯仅仅是名义上的副主席,没有实权,高洪波则是压根进不去那个圈子,送笔记本电脑都不行。而这个专门管纪检的书记居然没有发现其他所有的重要部门领导都是腐B份子,一个都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