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云南,一女子多次离婚后还要装作纯情美妇,不断的跟多个男人谈情说爱,到了结婚的地步

云南,一女子多次离婚后还要装作纯情美妇,不断的跟多个男人谈情说爱,到了结婚的地步就索要彩礼钱,结婚后找理由离婚,再次化身为遭受情伤的女人去骗婚。一边结婚,一边离婚,前后经历了4次婚姻,骗走了60.6万元的彩礼钱。如果不是6位受害者男性合力上诉,这个女人不知道要祸害多少男性。最后的判决也是令人大快人心。

拿感情作幌子,拿婚姻作手段,这种女人,就应该重判。(深圳新闻网,9月3日报道。)

要说这个女子鲁某,其实长相也就那样,云南人,皮肤好一些而已,不过她仗着自己是个女人,感觉可以利用这个去赚钱。

所谓的赚钱,其实就是骗钱,鲁某脑海里想的事情,就没有一件好事。

鲁某到网上物色了老实的单身汉子,这样的男人,期待婚姻,在鲁某看来,是最好欺骗的了。

在有了接触之后,鲁某就会主动跟对方说愿意处对象。

而老实的男子,自然是非常心动的,还想着要线下见面。

见面之后,看到鲁某长相还行,看着是踏实本分,愿意经营家庭过日子的(其实就是假象),一番相处之后,男子就提出了结婚。

就在谈婚论嫁期间,鲁某先是搞起了诈骗。

说自己家庭里有人生病,希望男子可以帮个忙,借点钱她去开销。

或者就是家里有人去世了,丧葬费都没有了,也要求男子打钱过来。

而男子就是吃了老实巴交的亏,真的愿意给鲁某钱,前后也就被骗了不少钱。

一边跟这个男子在谈,鲁某还同时约了其他的男人见面、处对象,谈婚论嫁,主打一个,抓紧时间,互不耽搁。

在跟另外一个男子谈婚论嫁之后,也就真的到结婚的地步,鲁某则表示,先给彩礼,再领证。

等到彩礼钱到位了之后,鲁某就跟男子去真的领取结婚证。

男子本来还以为幸福的生活正式开启呢,谁知道,刚结婚没有多久,鲁某就开始找茬,找各种的理由跟男子吵架。

随后一言不合就说闹离婚,接着俩人又去扯了离婚证。

鲁某就是本着男子老实,就这样不断的进行着离谱的操作。

前后一个结婚4次、离婚4次,还有搞诈骗被骗的两个男子,合计欺骗了6位受害者男性。

可见这个鲁某,其行为是多么的恶劣啊。

没多久之后,鲁某这边案发,多名受害者报了警上诉,鲁某也就被抓捕归案。

经查,鲁某合计欺骗了6位男子,索要彩礼钱60.64万元,另外还骗走了价值18000元的金手镯,以及价值4200元的金项链。

最后,鲁某因为涉嫌诈骗罪,依法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且处以罚金18万元,责令对6位受害者依法退赔。

行为人自始自终都是以骗取财物作为核心目的,并非真正要结婚的,甚至还多线并行,一人饰演多个角色,虚构了事由,属于典型的“骗婚”情节,直接要被刑事追责。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要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处以罚金。

数额较大的,或者伴随其他的严重情节的,要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伴随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要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没收财产、处以罚金。

案件中的女子,一开始是虚构各种理由、多种角色要钱,因为欺骗,得到了男子不少的错误处分的财产。

另外就是婚恋诈骗,骗取了彩礼钱。被骗走的彩礼钱,转账,金银首饰等,都不属于合法的赠与,属于犯罪赃款,不需要走民事彩礼诉讼,直接进行刑事判决,责令退赔给受害人。

女子在涉及的案件中,非法骗取总金额高达61万元,已经超出了司法规定的50万元量刑标准,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法定的量刑区间位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处以罚金,没收财产。

《刑法》第64条规定,违法犯罪分子依法非法获得的一切财物,应该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也应该及时返还。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女子就是将婚姻作为行骗的工具,不断的诈骗,不断的结婚、离婚,就是为了不断的骗钱,主观恶性比较严重,在刑事诈骗案件中,会优先进行刑事退赔。

信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