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的下场忘了?67岁女子听闻丈夫和足浴店店长乱搞,甚至还有了孩子。担心日后家产被外人分走,在车内用尼龙绳将丈夫勒死。随后女子准备自杀,被路过的路政人员发现并报警。女子因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女子认为刑罚过重提起上诉,二审这么判!
女子苏某已经67岁了,和丈夫李某风风雨雨走过了30多年。早些年间夫妻二人共同经营足浴相关的生意,积累下一定的资产。
可是在2025年3月份的时候,苏某陆续听到李某长期和自家足浴店的女店长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且两个人还生育了子女。
知道这个消息之后,苏某被气坏了多次,和李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苏某也是看透了丈夫的为人,知道丈夫不可能再回头了。可两个人也已经一把年纪了,再离婚也没啥意思。
以后就算自己过也无所谓,可最让苏某担心的是,这名非婚生子女,未来将会依法享有继承权。
这可是他们两口子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财产,我不愿意就这么拱手让给别人。
压抑在内心里的愤怒,再加上对财产流失的恐惧,苏某竟然产生了杀害丈夫的念头。
2025年6月14日下午,苏某来到足浴店,在门口亲眼看到李某开着车接送女店长。
苏某一时气愤上头,准备上前质问那名女店长,可是却被丈夫给拦住了。
回到家之后,苏某越想越生气,拿出提前准备好的一条白色尼龙绳放进了手提包里。
随后,苏某劝说李某开车带自己前往中山放松心情。
李某本来就不想再见到苏某,既然苏某想出去玩,正好合李某的心意。
当天晚上凌晨1点左右,车辆正行驶在沿江高速路段,苏某谎称自己肚子疼,让李某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
李某刚把车停好,苏某从后座突然起身,拿出随身携带的尼龙绳,死死的勒住了李某的脖子。
李某虽然拼命抵抗,可最终还是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确认丈夫已经死亡之后,苏某也心灰意冷,准备用同一根尼龙绳结束自己的生命,却并未成功。
而刚好路政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了停在应急车道上的车辆,随即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苏某抓获归案,苏某如实供述了全部作案事实。
法院在审理时查明李某在婚内出轨并和他人生育子女,违背了夫妻间应该忠实的义务,同时也是矛盾激化的直接原因。
苏某在到案后能够坦白认罪,同时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综合全部情节应予以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某无期徒刑。
可是在宣判之后,苏某却认为判罚太重了。他辩称自己留在现场是自首,而且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
可二审法院审理时查明苏某并不知道路政人员已经报警,在主观上没有主动投案的意愿,所以自首是不能成立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二审驳回了宋某的上诉。
这起悲剧的根源就是来自婚姻的背叛,而导火索是因为苏某担心自己辛苦积攒的财产会被非婚生子女继承。
到了老年面临感情的背叛,苏某内心的委屈和不甘完全可以理解。可是用犯罪的手段去解决家庭纠纷,结局就是两个人的人生全部被毁掉了。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