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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底线!9月初,一名自媒体博主发布文章,核心主张:呼吁“杜绝

这已经严重违背职业伦理底线!9月初,一名自媒体博主发布文章,核心主张:呼吁“杜绝告洋状”、建议把“告洋状”纳入扫黑除恶范围、立场偏向星宇股份,批评107名应届生向外投诉的维权行为。相关言论一出,迅速引发全网热议。

咱们先把事情捋清楚。星宇股份,A股车灯龙头企业,2025年营收152.57亿元。2026年7月,公司招了44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结果入职才一个多月,8月上旬就开始约谈,给这些学生两个选择:要么签“个人原因”离职,拿半个月工资走人;要么调去流水线打螺丝。约谈录音里,公司人员被追问为什么招了又裁时,回答是“这个事情来得也很突然”,还说“不配合的话后面我们直接强行调岗”。

107个年轻人,刚出校门、第一份工作,应聘的是研发和技术岗,一个多月后被逼着在“滚蛋”和“打螺丝”之间二选一。换了谁,心里能好受?

这些孩子没有忍气吞声。他们先把情况反映给了常州市人社局。8月25日,人社局发了通报,认定星宇股份在协商过程中“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要求企业整改,人力资源总监被停职。你看,国内渠道他们走了,政府也认定了企业有问题。

但问题来了——被停职的“人力资源总监”,在星宇股份公开的招股书和高管名单里根本找不到对应岗位。公司内部员工也说,从来没听过这个职务。一个“查无此岗”的人被停职,国内渠道走完一轮处置之后,由于被停职责任人对应的岗位信息尚未对外明确,不少当事人和公众对于处理结果依然存有疑问。

于是这些学生把投诉材料翻译成英文,发给了星宇股份的大客户——奔驰、大众,以及正在审核星宇港股上市的港交所。据网络流传的邮件截图显示,奔驰方面回函将事件定性为“供应商的严重道德和劳动失当行为”。大众中国9月1日表态,已收到投诉并启动专项调查。港交所也把投诉转交上市科核查。

这些反应说明什么?说明人家按规则办事,该查就查。

可那位自媒体博主不这么看。他把学生向奔驰、大众、港交所投诉的行为扣上一顶大帽子—— “告洋状” 。还说这会“冲击国内职场管理秩序、消解司法权威”,建议国家立法把这种事纳入扫黑除恶范围。更狠的是,他还主张对这些孩子取消社保、刑事追责。

咱们掰扯掰扯这套逻辑有多荒唐。

第一,奔驰、大众是星宇股份的大客户,是给他订单的“金主爸爸”。星宇要接欧洲订单,就得遵守欧盟《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对供应链里的劳工权益负责。这套规则,星宇签合同的时候认不认?当然认,不认拿不到钱。那员工拿同一套规则向客户反映情况,怎么就成“告洋状”了?规则是你企业签了字、承诺遵守的,学生只是把你们违约的事实告诉你们的客户。这不是“告洋状”,这是让失信者付出代价。

第二,说学生“绕开国内渠道”,纯属颠倒黑白。常州人社局那纸通报怎么来的?就是学生投诉来的。国内渠道他们走了,走完了,走到头了,发现对面是个“查无此岗”的敷衍处理。这时候利用国际规则维权,怎么就成罪过了?这不是“绕开”,这是走投无路。

第三,把维权者打成“黑恶势力”,这是最恶毒的。扫黑除恶是什么?打击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犯罪、危害社会秩序的恶势力。107个刚毕业的孩子,被企业粗暴解约后四处投诉维权,跟“黑”和“恶”哪一条沾边?把正当维权和黑恶势力混为一谈,这是在消解扫黑除恶的严肃性,是在给真正的黑恶势力打掩护。

更值得琢磨的是这位博主的身份,不少网友关注到其发布的这篇法律导向的文章。一名内容创作者,不去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梳理维权路径,反而把维权行为污名化成“告洋状”,还建议对投诉人员采取刑事追责——这种立场,让人细思极恐。打工人在国内维权本来就难,如果连舆论发声都站到了对面,那劳动者还能指望谁?

说白了,这些孩子不是一开始就想“告洋状”的。他们先走国内渠道,走不通才想别的办法。奔驰能立案、大众能启动调查、港交所会核查——这些机构的反应本身就说明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在保护劳动者这件事上,透明的规则和可执行的救济,比“家丑不可外扬”那一套管用得多。

有人可能会说,向境外机构投诉会不会影响国家形象?

可你想过没有,一家营收规模达152亿元的上市公司,大批量招聘应届生之后短期内集中劝退,还引导员工签署个人原因离职协议,这类用工乱象本身,也会影响国内企业供应链的国际口碑。学生把真实情况反映给客户和监管机构,恰恰是在倒逼企业合规经营。

这场风波走到现在,星宇股份董事长周晓萍两次道歉,承诺给被解约学生发3个月求职补贴、如果3个月内没找到工作再补6个月工资。但道歉有没有诚意,大家心里有杆秤。港股IPO短期基本无望,股价也受了影响——这些代价,是星宇自己招来的。

107个年轻人,刚踏入社会就被上了一课。他们用行动告诉我们:规则是公平的,谁签了字谁就得认;权利是争取来的,不是等来的。那些试图用“告洋状”的大帽子吓住维权者的人,该醒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