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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严重违背做律师的底线! 9月初,一个律师博主发文章核心主张:呼吁“杜绝告洋

这已经严重违背做律师的底线!
9月初,一个律师博主发文章核心主张:呼吁“杜绝告洋状”、建议把“告洋状”纳入扫黑除恶范围、力挺星宇股份、指责107名应届生“自私”、怀疑境外势力操纵、警告网友“悬崖勒马”。

说实话,第一眼看到这位同行的高论,我愣是没忍住,把嘴里的茶喷了出来。

不瞒您说,我翻了翻这位大律师的主页,履历光鲜,头衔响当当,可这字里行间的逻辑,咋就跟闹着玩似的?

先说“告洋状”这事儿。我特意去查了查相关法律界定,所谓的“告洋状”,在法律实务中通常指向那种明知外国人解决不了问题、纯粹为了扩大影响而“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为。您听听,这前提得是“无事生非”。可老百姓走投无路去求助,能是闲得慌吗?

再者说,把这事儿往“扫黑除恶”的框里装,这就更离谱了。扫黑除恶打击的是什么?是那些有组织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的黑恶势力。这是国家深挖根治社会毒瘤的重大决策。一个公民去表达诉求,哪怕方式不妥,能跟“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划等号吗?这法律概念偷换得,连我这个外行都看不下去了。

再说说他力挺的那家上市公司——星宇股份。这位博主指责107名应届生“自私”,说他们不懂感恩。可我翻了翻新京报和羊城晚报的报道,事情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事实是,这批应届生大多是硕士,签的是管理层或技术岗的合同。入职后没几天,公司就说要么你签“个人原因”离职,补偿半个月工资;要么就去流水线上打螺丝,也就是当一线操作工。这叫什么?这在法律上有个说法,叫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属于变相的违法辞退。

咱们来看看这家公司的家底:作为国内车灯行业龙头,近年来营收一直在涨,2025年利润超过16亿元,今年7月还在忙着冲刺“A+H”股上市。一边是大手笔分红,累计派发16亿多元;一边是对着刚入职的应届生哭穷,搞“羞辱式裁员”。

这到底是谁自私?是谁在缺乏契约精神?

客观说,应届生刚踏入社会,遭遇这种“入职即失业”的当头棒喝,那种无助和愤怒,我是感同身受的。他们错过了秋招,失去了应届生身份,甚至担心维权会影响未来的背景调查。这不是“自私”,这是被资本按在地上摩擦后的绝望求生。

如果非要说他们有什么错,大概是错在太相信一纸合同的约束力,错在低估了大厂在利益面前“优化成本”的决心。

最让我觉得魔幻的是,这位博主居然把矛头指向了“境外势力”。好像只要出了点社会矛盾,就是有人在背后煽动。这种“万金油”式的辩护,看似政治正确,实则是在消解真正的社会问题。

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不应该是捂上耳朵说“我不听”,而是要建立更畅通的渠道,让委屈有地方说,让违约者付出代价。

当律师,首先要忠于事实和法律,维护的是公平正义。屁股如果坐歪了,哪怕喊得再大声,也只是在给自己和行业抹黑。这107名应届生的遭遇,当地人社局已经介入,定性为“方法简单生硬”。这就是最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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