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吕某27岁,刚出狱。凌晨3点多在街头搭讪失足女,谈好150元一次。事后嫌对方催得急没体验感,动手掐女子脖子后抢手机逼人家退钱,还多讹了1200元。临走顺走女子落下的手机。女子报了警后,俩人全栽了,吕某抢劫罪判4年罚金3000,女的因违法交易被行政处罚。
刚蹲完大牢出来才半年多,家里也给他找好了活计,好好上班就能安稳过日子。可这名27岁男子偏偏非要折腾,最后又把自己送回监狱,整整四年。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的凌晨三点,夜宵吃完,男子在街上闲逛。夜里路口,他和一名女子搭上话,双方达成了非法交易,说好150元,男子当场把钱付了,两个人去到出租屋内。
相处过程里两人闹得很不愉快,女子不停催促,男子心里越想越窝火。 在他的想法里,钱都掏出去了,就该得到像样对待,对方态度不好,就是吃亏。矛盾一下子激化,男子当场翻脸,动手压制住对方,抢过女子手机逼着转账。
先是把已经付出去的150元要了回来,看到女子账户还有余额,又逼着对方额外转了1200元,当作所谓补偿。
拿到钱之后才松手,女子找准机会赶紧跑出去报警。男子在屋里等不到人,临走看见床上落下一台手机,顺手就揣走了。
警察一查,整件事全部曝光。男子因抢劫被判四年,罚金3000元。涉案女子因为参与非法交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
翻看男子过往记录,这人很早就混迹社会,前科一堆。之前两次都是犯抢劫罪坐牢,2025年3月才从监狱出来。出狱仅仅半年,再次犯下同样的重罪,属于法律上说的累犯,量刑会从重处理。
网上不少人看到这件事,会产生一个疑问:本来这150元就是非法交易的钱,男子把自己付出去的钱要回来,难道也有错?
很多普通人都容易在这里想不通。 现实是,对错不能这么算。 不管这笔钱来源干不干净,普通人没有资格靠动手、威胁别人去要钱。
哪怕对方确实理亏,也该找公安处理,自己动手用暴力胁迫拿钱,性质直接变成抢劫。只要动手胁迫抢财物,就构成抢劫犯罪,不会因为“我觉得自己吃亏”就可以免责。
不是说对方行为有错,你就可以动手去抢。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财物秩序也受保护,私自动用暴力解决纠纷,本身就是犯罪。
最后财物处理也很有意思。那笔150元属于非法往来钱款,会被依法没收,谁也拿不走。被胁迫转走的1200元属于抢劫所得,会追缴返还。两个人都有违法行为,谈不上谁更委屈。
好好的自由摆在眼前,家里也给铺好了路。就因为一时赌气咽不下一口气,为千把块钱,又要坐四年牢。工作没了,自由没了,之前的教训完全抛在脑后。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不管遇到什么矛盾,千万不要自己动手私了。冲动之下用暴力解决问题,代价往往是自己承担不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