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安徽合肥,女子独自住酒店,清晨她正在睡觉,朦胧中被开门声惊醒,一陌生男人推门进来,她吓得一激灵坐了起来,厉声呵斥:你是谁?为什么进我房间?对方赶紧说了句不好意思后退出房间。女子找酒店讨要说法,酒店方说是维修师傅去房门维修,敲门她没听见,才刷卡进入的。女子觉得酒店就是狡辩,自己从未提出任何维修要求,维修师傅来修什么?明明他并未敲门,是刷卡进入,是酒店管理有问题,安全保障未做到位,她要求赔偿并书面道歉。酒店:已对维修师傅进行处罚,愿意给予补偿,但双方未达成协议!网友:别那么较真,又没咋的,差不多就得了!
9月1日晚上,张女士独自入住了一家酒店,奔波一天,她洗漱完就早早休息,本想着关上门就能安心睡个好觉。
万万没想到,第二天大清早,惊魂一幕突然发生。
9月2日清晨,张女士还处在熟睡状态,迷迷糊糊之间,突然听见房门传来开锁的动静。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房门直接被人打开。一名陌生男子出现在门口,瞬间把张女士吓得浑身一哆嗦,睡意全无。
受到惊吓的她下意识大声喊叫,男子看到房间里有人,只匆匆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就立刻关上房门离开了。
回过神的张女士又慌又气,心里满是不安。
她非常生气,这酒店怎么搞的?这点安全保障义务都做不到吗?
张女士马上找到酒店前台讨要说法。酒店方面给出解释,开门的是酒店的工程师傅,是工作人员工作出现失误,准备进房间开展维修工作。
什么维修?维修什么?我房间没任何故障,她从来没向酒店提交过报修申请,根本不需要维修人员上门?
自己一个女孩子独自入住,不敲门就随便进入吗?
酒店却说,当时时间很早,有可能是张女士睡得太沉,没有听见师傅的敲门声,师傅只是打开房门,并没有踏入房间内部。
对于酒店的说辞,张女士并不认同。
她坚持自己睡眠并不浅,要是真的敲过门,不可能一点声音都听不到。
自己没有报修,维修人员就擅自刷开客房房门,这件事本身就存在巨大安全漏洞。
事情发生之后,酒店表示已经对涉事工程师傅作出处罚,也愿意拿出补偿方案,希望能够平息这件事。
不过对女生来说,金钱补偿已不是最重要的。这次经历给她留下不小心理阴影,独自住店最基本的安全感直接被击碎。
她希望酒店不光是处罚个人、赔钱了事,更要拿出书面的道歉,把完整的整改措施公示出来,堵住管理上的漏洞。
避免其他住客,尤其是单独出行的女生,再遭遇一模一样的惊魂时刻。
但双方经过沟通,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这件事也引发不少网友热议。不少人表示,住酒店,房门就是住客的安全底线。不能拿“工作失误”当做借口,轻飘飘带过住客受到的惊吓。
也有网友认为,酒店应当正视管理漏洞,不能仅仅处罚员工、给予补偿就完事,要完善内部操作流程,避免其他客人再遇到同类危险。
还有人说,也没啥大不了的,别过于较真,自己又没损失啥,得饶人处且饶人!
《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宾馆……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客人入住酒店后,客房属于住客的私密空间,酒店工作人员非紧急情况,不得随意刷卡开门。
酒店作为经营方,对住客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不仅要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也包含保护住客的隐私安全。
员工操作失误,根源在于酒店内部房卡管理、上门作业流程存在漏洞,属于酒店管理失职,不能把全部责任推给员工,不能仅仅处罚员工就完事 。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张女士并未报修,工程师傅在清晨擅自刷卡开门,即便没踏入房间,也已侵扰住客私人生活安宁,侵害了住客隐私权 。
侵权责任不只有金钱赔偿。侵害他人隐私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张女士提出书面道歉、公开整改措施,属于合法的维权
住客花钱入住,不仅是买一张床,更是购买隐私和人身安全保障。
一句工作失误,弥补不了客人受到的心理恐惧。
信源:小强热线 20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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