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必。就,代理这玩意经常变动。有可能A司去年刚搞了某饮料的独家代理,今年就因为周转不过来把代理权转给了B司,这种情况下都是B司的销售代理去通知店家代理变更的事情,如果要补货请联系B司而非A司,或者过激点也就请店家尽快下架A司产品,不会有强硬的手段,毕竟大家做生意嘛以和为贵。然后现在有个特脑瘫的公司拿了王X和的独家代理,可能是第一次搞独家代理,不懂江湖规矩,发现别人有卖非他们公司的王X和产品,哪怕是在他们搞到代理之前的库存,也不作通知,直接发律师函过来。发了律师函那等于是撕破脸皮了,但发完律师函后他们却若无其事派销售代表过来写货。店家就无语了,不发通知上来就告上法庭,刚告完现在又若无其事过来做生意,什么意思?这傻逼公司居然说他们他们不是不发通知,只是把律师函当通知来发而已,觉得律师函比口头通知正式而具体一些。听完都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