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处理家长诉求时,有一个基本的假定,即:假定家长都是有素质的、家长的诉求都是合理的、家长的出发点都是好的。随之,就要认真对待每个家长的诉求,否则,就是对家长不负责、不认真回应家长诉求。
而这样的假定是不成立的——客观而言,有部分家长根本不合格,缺乏基本教养,不讲道理、胡搅蛮缠,出发点并非为了公共利益。
就如这个孩子在零食店大便的家长,不处理大便不说,还不告诉店员。这样的“家长”在和学校沟通时,会讲道理、有文明教养吗?
因此,对待家长的诉求,必须客观认知、理性评估,对于无理、胡搅蛮缠的诉求,必须明确拒绝;对于干扰学校办学的家长,应该依法维护学校办学秩序,而不是纵容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