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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万米高空,密闭机舱,一名女大学生被身旁突然换座的中年女子按在座位上

“太离谱了!”万米高空,密闭机舱,一名女大学生被身旁突然换座的中年女子按在座位上暴揍了整整3分钟,被扇耳光,被踹肚子,脸上被抓出血痕,而全程她连躲都无处可躲,只能挨打!

事情发生在8月19日晚的厦门航空MF8180航班上,飞机从西宁飞往北京大兴。

当事女生和朋友原本并排坐着,她坐中间,朋友靠窗,靠过道的位置当时是空的。

后来,一名中年女子因为原来邻座有人咳嗽,提出换座,被安排到了女生旁边。

本来就是一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调座,谁能想到,最后竟然调出了一场机上全武行。

女生事后讲述,自己当时正在睡觉,旁边女子多次越过扶手,用胳膊肘碰她,前几次她都没有搭理,直到再次被触碰后才出言提醒。

结果这一提醒,像是按下了什么开关。

先是言语争执,随后冲突升级。女生称,对方不仅扇她耳光、击打头部,还脚踹腹部、抓挠面部。

同行朋友上前保护,也遭到殴打。事后女生出现耳鸣、头晕、听力下降和面部擦伤等情况。

到了9月1日,警方给出了明确结论。

首都机场公安局查明,涉事人员与同机两名乘客因琐事发生言语纠纷,随后对这两名乘客实施殴打。

警方综合调查取证、双方笔录以及伤情鉴定结果,对涉事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决定。

当事女生随后透露,具体处罚是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

看到这里,其实这件事情最荒唐的地方已经出来了。

起因有多大?

没有抢座,没有行李纠纷,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就是一次日常接触之后的口角。

可有人处理矛盾的方式,却直接从“你碰到我了”跨越到“那我就动手打人”。

这就不是所谓脾气直了,而是对规则缺乏最基本的敬畏。

更何况,飞机和马路边、商场里还不一样。

在商场发生冲突,你还能往旁边躲;在街上遇见不讲理的人,你至少可以拉开距离。

飞机客舱里,座位一排挨着一排,人还系着安全带,前后左右活动空间极其有限。

换句话说,在机舱里动手,本身就会放大受害者的无助感,也会放大整个事件的公共安全风险。

你打的看似只是一个邻座,可几百号人正在一架飞行中的航空器里。

事情一旦闹大,乘务员、安全员必须介入,周围旅客可能受到牵连,严重时甚至可能影响正常飞行秩序。

所以民航系统为什么对“机闹”越来越严?

原因很简单,飞机不是一个可以让人随便撒气的移动客厅。

现行民航规定已经明确,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属于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行为。

机组发现这类情况后,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可以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这件事情的第二个争议,也恰恰出在这里。

厦航方面介绍,乘务员发现靠过道旅客有踹人动作后呼叫安全员,安全员赶到时打开了执法记录仪,但由于肢体冲突已经停止,因此记录仪没有拍到打人过程。

随后,机组将双方座位分开,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告知。

而当事女生则认为,自己此前遭到长时间辱骂时,机组介入并不及时,因此又向航空公司投诉了机组和安全员的现场履职问题。

我觉得,这里其实应该把两笔账分开算。

第一笔账是谁打的人,这一点警方已经处理,责任当然由打人者承担。

第二笔账则是,在一个高度封闭、旅客没有多少自行避险空间的客舱里,航空公司是否已经做到足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并制止冲突。

这不是一句“打人的又不是航空公司员工”就能完全绕过去的问题。

因为旅客买的不只是一张从西宁到北京的座位票,其中本身就包含安全运输。

民法典规定,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义务;民航规章同样明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当然,这也不意味着机舱里只要有人打架,航空公司就必然要为一切后果“全额买单”。

究竟有没有责任、责任有多大,要看机组有没有及时介入、现场处置是否符合规范,以及损害结果和处置行为之间有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这才是比较理性的讨论方式。

但有一点我认为不该含糊:旅客既然被关在一万米高空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那么客舱管理就必须比普通公共场所反应更快。

别等嘴仗升级成巴掌,巴掌升级成脚踹,最后再拿着执法记录仪赶到现场,只录下一片岁月静好。
这话虽然有点调侃,但道理很现实。

值得注意的是,首都机场公安局还提到,今年暑运以来,已经依法行政拘留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殴打他人等机上违法行为人4人,另有5人被罚款。

这说明机上违法并不是一个可以完全忽视的小概率话题。

我反而觉得,这类事件每处理一次,都应该把信号放得再明确一点:上了飞机,脾气可以有,意见也可以提,但拳头必须收起来。

因为在地面上耍横,可能只是治安问题;到了万米高空还把客舱当擂台,那就不仅丢人,而且很可能直接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为了一点鸡毛蒜皮,机票买的是西宁到北京,落地后却给自己加了一站“派出所”,这笔行程,怎么看都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