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都是相互的!广东湛江,女子带5岁女儿去医院看病,沟通时闹的不愉快,医生一气之下不给看病了。事后女子竟发现,孩子的电子病历上竟被标注“刁蛮”两个字。女子怒了,找医院讨要说法,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修改病历。医院回复称,意识到做法不对,可医院无权修改病历。
在7月12日晚上8点左右,彭女士5岁的女儿突发急性过敏,脸部和眼部有明显的肿胀,情况比较紧急。
彭女士吓坏了,赶紧带着女儿急匆匆的赶往卫生院。
当晚,在1楼诊室,只有张姓医生在岗,彭女士上前,询问他是否是值班医生,并希望他赶紧给孩子看看病。
没想到医生却误会了彭女士的话,直接告诉彭女士,可以去找自己喜欢的医生就诊,也可以联系预约过的医生回来接诊。
看到医生是这样的态度,彭女士更着急了,表示如果医生就是这样的态度,事后会进行投诉。
结果医生听完,一生气直接把病历摔在桌子上,随后扬长而去,拒绝继续给女孩看病。
无奈之下的彭女士只能抱着孩子跑到4楼就诊。可4楼是外科诊室,并不擅长处理儿童过敏病症。
情况紧急之下,该卫生院的副院长赶到现场才给女孩做了检查处置,并给女孩开了药。
可万万没想到,彭女士在查看孩子的电子病历时,竟发现既往史栏目中,被写下刁蛮两个字,且没有录入任何的病情相关内容。
这可把彭女士给气坏了,立即前往医院,经过查看系统,在当晚23点左右,涉事医生登录了系统,在患儿的电子病历的既往史栏目中写下了这两个字。
彭女士承认她确实和医生发生了点冲突,可这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医生为什么会这样去评价一个孩子?
随后彭女士拨打了12345电话进行了投诉,要求涉事医生公开道歉,修改删除电子病历的不当标注。
当地有关部门完成了初步核实,确定标注情况属实并开展了现场取证。
而涉事医生向调查人员交代,之所以写下刁蛮两个字是为了提醒自己以后不再接诊这名患者。
而医院也回复称,涉事医生已经意识到自身的做法存在错误。不过对于修改并删除不当标注,由于电子病历已经留存至全省的系统当中,医院是没有权限进行修改的。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病历只能记录患者疾病、诊疗相关客观信息,严禁写入医生主观好恶、人格评价类文字。
病历是记载病人身体状况的,从来没听说过可以成为私人的记事本。
可案例当中的这名医生,在与患者发生沟通矛盾的时候,却利用职业的权限把个人情绪全部发泄到了病历本上。
更让人感到离谱的是,救死扶伤本来就是医生的神圣义务,当面对身体不适的病人时,应该第一时间进行救治。
可案例当中的这名医生,仅仅是因为与患者家属发生了口角就拒绝医治,甚至还在后续的解释中称,做出标注是为了不再接诊这名患者。
从来只听说过病人有挑选医院的权利,却没听说过医生有拒绝接诊的事情。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