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职业学校把学生安排去工厂实习,每一名学生学校要扣五元,中介也要扣五元。原本时薪25元,最后落到学生手里只剩15元一小时。照这样计算,300名学生,每天工作十小时,一个月上班26天,学生就能为学校创造39万元的利润。
为了利益,学服装设计的被安排去踩缝纫机,学护理的去做电子装配,学会计的去打螺丝,看到这些,实在让家长瞠目结舌。
更让人难受的是,钱被层层分走以后,劳动强度却没有打折。
一名读高二的职校生被安排到服装厂实习5个月,每天早上8点上班,晚上8点下班,忙的时候还要干到晚上9点。
前三个月只有几百元保底报酬,后两个月最多一两千元。她的手指曾被缝纫机针扎穿,却没能及时去医院,还得继续工作。
这哪里是在实习?分明是把年轻、听话、议价能力弱的学生,当成了随时可以调度的廉价劳动力。
当然,不能简单地说,学生进工厂就是错误。职业教育本来就重视动手能力,服装设计专业了解缝制工艺,会计专业熟悉企业生产流程,都有一定价值。
问题在于,如果学生几个月只做同一个机械动作,没有专业老师指导,没有技术升级,没有轮岗学习,甚至连基本的休息和安全都无法保障,那就算把“产教融合”四个字贴满车间,也改变不了它只是重复劳动的事实。
真正的实习,是学生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变味的实习,则是哪里缺人就把学生往哪里塞。工厂缺装配工,护理专业可以去;流水线缺人,会计专业也能上。
照这种逻辑,专业名称只是招生简章上的装饰,学生最大的“技能”,竟然变成了服从安排。
为什么有些学生明知岗位不对口,仍然不敢拒绝?因为实习成绩往往和毕业挂钩。
有学生反映,拒绝学校安排后,曾被反复劝说,甚至被告知“不去实习就不发毕业证”。这句话对成年人或许只是吓唬,对十六七岁的学生却像一道命令。他们缺乏社会经验,也不知道学校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最后只能跟着大巴车跨省进厂。
一边掌握实习成绩和毕业资格,一边又能从学生的工时中获利,这才是整件事最值得警惕的地方。学校既当裁判员,又参与利益分配,学生自然很难平等说“不”。
报道中还提到另一种操作:中介按每名学生500元向学校支付“人头费”,先付一部分,学生干满实习期再结尾款。于是,带队老师的重要工作可能不再是指导学生学技术,而是盯着学生别离职。
说得现实一点,学生还没毕业,倒先被做成了一张会走路的“工时卡”。
但这件事并不是无法可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首先是一项教学活动,实习岗位应当与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更不能只让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学校统一安排岗位实习,还应当取得学生及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如果学生和家长明确不同意,可以按照程序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
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必须签订三方协议,把岗位内容、工作时间、休息安排、报酬支付、安全保护以及违约责任写清楚。
现行规定同时明确,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者有偿代理安排学生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上夜班或者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实习,特殊专业确有需要的,必须事先备案。
实习报酬原则上不能低于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者最低档工资标准,而且必须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不能经过第三方转发。学校和企业也不得收取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培训费等费用。
换句话说,专业不对口、中介插手、超时加班、工资转手、学校抽成,这条利益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踩着明明白白的红线。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还规定,学校违规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等安排学生实习,可以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照一万元计算。
所以,问题不在于规则不够,而在于规则有没有真正走进车间、查到工资流水、问到学生本人。
我认为,整治这类乱象不能只让学校自己填表、自查、自我评价。实习单位名单、岗位内容、学生人数、报酬标准和资金流向,都应该留下可核查记录。跨省集中实习尤其要加强教育、人社、市场监管和安全生产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并随机回访学生和家长。
学生也不该独自承担维权成本。考勤表、工资记录、聊天通知、三方协议和岗位照片,都可能成为重要证据。一旦出现强制实习、克扣报酬或者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当地教育和人社部门反映。
职业教育不是“低人一等”的教育,职校学生更不是流水线上可以打折使用的员工。好的实习能够让学生提前掌握技术、适应岗位,甚至毕业就能就业;坏的实习却可能让他们还没进入社会,就先被现实狠狠收了一遍“学费”。
学校可以培养人才,企业可以解决用工需要,中介也可以依法提供服务,但所有合作都必须守住一条底线:学生是来学习技能的,不是来替某些人完成利润指标的。把学生当人、把实习当课,这个要求真的不高,却必须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