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遭罪了!陕西安康,老人做直肠肿瘤保肛手术后,频繁腹痛,每天排便多达二三十次,可医院说问题不大,没有及时救治,硬生生拖出了肛门狭窄的后遗症,不得不进行二次修复手术。谁知,过程中医生竟操作失误,不慎划破老人直肠和阴道,还烫伤她右腿,导致老人脏器贯通受损,伤口溃烂感染,终日疼痛难忍,身心崩溃。家属又心疼又气愤,可医院极其冷漠,只愿赔付2万元草草了事。家属坚决拒绝,经卫健部门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2026年1月,汪大妈查出直肠恶性肿瘤,入住安康市高新医院。
当时医生详细检查后,明确告诉家属可以做保肛手术,风险可控,让一家人放宽心。
1月21日,医院顺利为她完成第一次肿瘤切除手术。本以为手术结束就能慢慢康复,可汪大妈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术后她身体剧烈不适,肚子时时刻刻绞痛、坠胀难忍,根本坐不住、躺不平。
最折磨人的是,她一天腹泻排便高达二三十次,不分白天黑夜频繁跑厕所,肛门撕裂般剧痛,每一次排便都是钻心的疼。
身体已经熬到极限,家属连忙多次找医生反馈异常病情。
可接诊医生十分敷衍,只是简单叮嘱回家静养观察,没有做任何检查、没有针对性治疗,硬生生把她的病情拖得越来越重。
在家硬扛一段时间后,汪大妈的痛苦丝毫没有缓解,反而一天比一天严重,整个人瘦得脱形、精神恍惚。
再次返院复查,才查出严重的术后后遗症,肛门狭窄。
为了疏通病灶、缓解痛苦,7月7日医院为汪大妈安排了第二次直肠狭窄修复手术。
谁都想不到,这场救命的修复手术,因为医生操作失误,直接造成不可逆的重大伤害。
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极度不规范,失手直接划破汪大妈的直肠壁和阴道壁,两处脏器直接贯通受损。
同时,操作器械高温失误,把她的右腿大面积烫伤。
这次失误,彻底毁了汪大妈的身体。术后,她右腿烫伤创面持续溃烂、不断扩大,红肿发炎、刺痛灼烧,整夜疼得无法入睡,伤口一碰就钻心疼。
更致命的是直肠阴道贯通伤带来的痛苦,体内肠道完全失控,粪便、气体不受控制地从阴道溢出。
这种生理折磨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时时刻刻下体坠胀、刺痛、异物感爆棚,不敢站立、不敢走动,连翻身都剧痛难忍。
身体脏臭不堪,自尊心彻底崩塌,每天活在疼痛、羞耻和绝望里,整夜整夜睡不着觉,精神濒临崩溃。
7月26日复查,汪大妈被正式确诊为直肠阴道瘘,脏器损伤已经无法自行修复,病情持续恶化。
为了保命、控制全身感染,医院无奈在8月1日给她做了第三次造瘘手术。
短短半年时间,汪大妈四次出入医院,硬生生挨了三次大手术。
从原本可以保肛正常生活,变成身体脏器受损、终身带后遗症,日日被疼痛折磨。
家属看着老人日夜受罪、痛不欲生,心里又疼又怒。
最让人气愤的是,医院术前完全没有告知二次手术存在脏器划伤的风险,出了重大医疗失误后,却强行辩解是常规手术并发症,但拿不出任何医学依据,只承认,腿部烫伤是医院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承认右腿烫伤属于医院责任,另外,二次手术之前,医院没把脏器损伤这个风险讲清楚,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利 。
所以,家属多次上门追责协商,可医院态度冷漠,只愿意赔付2万元,想一次性了结所有医疗过错和老人一辈子的伤痛。
家属坚决不能接受,老人承受的是皮肉之痛、脏器之损、终身后遗症,还有无尽的心理创伤,根本不是2万元能解决的,果断拒绝和解。
双方僵持不下,当地卫健部门及时介入调解。
起初,双方赔偿差距过大,调解一度僵持停滞,卫健部门也建议双方做第三方司法鉴定,明确医院过错,依法维权。
经过多轮反复沟通调解,9月4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签订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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