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杞县在8月30日上午11点钟左右,在振兴街陈庄街口处,发生一起车毁、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事故处理中心现场勘察后,根据“监控”画面,该事故经调解中心调解,
受到了肇事双方的谅解,得到了妥善处理。
该事故发生的经过:一辆电动4轮车在振兴街由北向南中速行驶至陈庄街口处,和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3轮车碰撞,双方车辆碰毁,3轮车驾驶人受伤。监控摄像头显示,电三轮坠地,人员受伤。
交通规则是:横穿马路要一看、二等、三通过,这样才能保证人车的安全,抢道行驶只会车毁人受伤,这就是血的教训。
建议杞县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频发的杞县振兴街陈庄路口处按一组“红绿灯”装置,以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