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得志上将 难忘的教训
这件事写在杨得志回忆录《横戈马上》里面一篇叫《难忘的教训》。
事情梗概(1931年,第二次反围剿之后)
当时杨得志是红11师特务连连长,奉命护送支前民工运输缴获物资。
有3名民工不愿继续赶路,就地歇下不走。军情紧急,附近有白匪随时可以追上来。
杨得志反复劝说无效,情绪激动,手按腰间驳壳枪进行喝止,手枪意外走火,击中一名民工,民工当场身亡。
注意:不是蓄意开枪杀人,是盛怒之下持枪威吓,手枪走火酿成大祸,不是挑夫,但确实是随军民工。
师党委定性:持枪威胁群众,走火误伤民工,带有军阀残余习气,给了他留党察看一个月、行政记过一次,一个月之后按期撤销处分。这也是杨得志一生当中唯一一次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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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对杨将军日后的处事方式影响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