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在刷手机时被一侧广告吸引了,他好奇地点进去后,都是暧昧和露骨的内容,让男子有了兴趣,在对方一次次地诱导下,男子不断转钱,把卡里的1.4万元钱都花完了,还没有见到人,他才意识到上当了,马上选择报警。
那天晚上,王先生在家刷网络视频,屏幕突然弹出来一个弹窗广告。
内容露骨,图文一个比一个大胆。他出于好奇就点了进去,按提示下载了一个软件。
刚注册完,就被拉进一个大群,群里不断有人发色情消息,问要不要约,还贴出不少“约成功”的聊天截图。
王先生正犹豫的时候,一个自称“红娘”的人找上门来。
让他发了个位置,对方很快就说匹配到了一个就在附近的小姐姐。
但想见面得先交200多块钱,说是认证费和小姐姐的打车费。
“红娘”再三保证,这笔钱随时可以退,王先生想着200多块钱不算啥,就转了过去。
转账之后,对话框里果然出现了一个女子,开始跟王先生热聊起来。
对方一直发一些暧昧的、暴露的视频和语音。
王先生说里面有些比较新奇的东西,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聊着聊着,对方说可以去她家见面。
王先生顺嘴提了一句,车费能不能退,没想到对方特别爽快,说帮她联系“红娘”退钱。
结果不仅打车费退了,连之前交的认证费也一分不少退了回来。
这一下,王先生彻底放下了戒备,还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他哪里知道,这才是陷阱的入口。
紧接着,“红娘”又推了一个“数据专员”过来,说要做二次认证,之前不都退钱了吗,王先生没多想就答应了。
那边“小姐姐”一直催他快点完成认证,还发来一些很妖娆的照片。
王先生赶紧把认证费交了,这一下就是2000多块。
交完钱,对方又说资金被冻结了,得再交几千块钱解冻,后面会一起返还。
王先生已经骑虎难下,只能一笔一笔地转。
银行卡转账、支付宝转账、购买虚拟物品,各种方式都用上了。
前前后后花了1.4万元。
王先生后来说,当时有点鬼迷心窍了。
那边一直催他充值、让他完成认证、催他去约会。
直到银行卡里再也掏不出一分钱,他开始催对方还钱,可消息发过去就像石沉大海,再也没有人回过他。
从头到尾,他连那个“小姐姐”的影子都没见着。
直到这时候,王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所有联系人都联系不上了,他只好报警。
这事情在网上传开以后,有人说他好色活该,有人说他太傻。
但是我觉得被骗跟“活该”是两码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只是每个人被骗的入口不一样。
这个骗局设计得确实有一套。
它没让王先生一上来就掏大钱,先用200元试水,然后痛痛快快地把钱退了。
这一退,比说一百句“我是正规的”都管用。
王先生心里那根弦一下就松了:人家能把钱退回来,肯定是靠谱的。
这就是典型的“钓鱼先撒饵”。
后面几千几千往外掏的时候,他的心理已经从“想约”变成了“想把钱拿回来”,舍不得沉没成本,越陷越深。
骗子的核心武器不是色情内容,而是拿捏住了人的心理——先给你一点甜头,让你相信他,再制造紧迫感不让你冷静想,最后用“之前都投了这么多,不继续钱就没了”来绑架你。
每一步都踩在人性弱点上。
当然王先生自己也确实有疏忽,看到露骨广告点进去,本身就是风险行为。
这个案子也提醒所有人:网上凡是陌生人让你先转钱的,不管对方说得多么天花乱坠,十个里头十个是骗子,守住钱袋子,比什么都重要。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王先生被骗1.4万元,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涉案人员虚构身份、编造退款事实、以解冻资金为名反复索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这类案件中认定诈骗金额通常以实际转账数额为准,立案后警方会追查资金流向。
内容来源于: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