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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服下的恶魔:广西平南胡平故意杀人案 本该守护百姓平安的民警,却在醉酒之后举

警服下的恶魔:广西平南胡平故意杀人案

本该守护百姓平安的民警,却在醉酒之后举起配枪,在夜宵店制造一尸两命的惨案。2013年广西平南这起轰动全国的恶性案件,撕开了公安队伍内部害群之马的真实面目,也印证了一条铁律:警服从来不是犯罪的护身符。

胡平,1975年出生,广西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依法配备公务用枪。可他纪律涣散,长期酗酒,多次饮酒滋事,单位多次批评教育,却没有令他收敛。他漠视枪支管理禁令,骨子里充斥暴戾,巨大隐患早已埋下。

2013年10月28日,胡平配合外地民警办案结束后,晚饭时喝下一斤高度白酒,陷入深度醉酒。返程途中他强行下车,在大街上肆意吵闹,朝天鸣枪制造恐慌,随后闯入一家螺蛳粉夜宵店。店主吴英怀有五个月身孕,告知店内不卖奶茶,这点普通的答复,激怒了失去理智的胡平。

他持枪打砸店铺,恐吓在场食客,随即向吴英连开三枪,孕妇当场遇害,腹中胎儿一同殒命。吴英丈夫蔡世勇上前阻拦,肩部中弹负伤,他强忍伤痛拼死夺下凶手枪械。闻讯赶来的群众将胡平团团围住,案发不到两小时,胡平被抓获归案。酒醒之后,他没有忏悔,一心妄图凭借民警身份开脱罪责。

案发后当地绝不护短,迅速将胡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多名枪支管理、队伍监管失职的相关责任人一并被追责。案件由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一审庭审上,面对手枪、弹壳、尸检报告、大量证人证言等铁证,胡平以醉酒失忆为由,辩称属于过失杀人,请求从轻量刑。被害人家属坚决拒绝谅解,强烈要求判处死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胡平死刑。

胡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广西高院核查全部证据,走访案发现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复核。即便到了复核阶段,胡平依旧避重就轻,不肯认罪悔罪。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胡平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无悔罪表现,依法核准死刑。

2014年7月22日,胡平被依法执行死刑。从深夜枪响作案到伏法,历时九个月。曾经身披警徽的执法者,因放纵私欲践踏法律,最终付出生命代价,这起案件也警示世人,无论何种身份,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正义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