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3.6万信用卡,老老实实按月还款,眼看快要上岸,债务却被打包卖出去做人能离谱到什么程度?看看杨先生遇到的这件事就知道。
他欠了3.6万元信用卡,之后每个月都按时还1500,一直还到剩余本金只剩1.2万,本以为再坚持一段时间就能彻底上岸,可转头发现钱根本存不进原来的还款账户。找银行一问,得到的答复很简单也很让人意外:不好意思,你这笔债务已经打包卖给别的机构了。
杨先生碰到的情况看着很偶然,实际上背后这套个人不良贷款转让机制,已经实实在在运行好些年。时间回到2021年1月,原银保监会正式启动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类信用贷款,全都纳入到转让的范围之内。
同年3月1日,工商银行和平安银行就在银登中心完成首批公开竞价,工商银行挂牌的个人不良贷款资产包里,就已经包含信用卡透支类债权。
很多普通人对此存在误解,以为银行把信用卡不良债权转出,就是随便把欠条丢给普通催收人员,其实并不是这样。2021年全年,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一共成交45单,涉及7825户、27438笔贷款,未偿本金17.73亿元,账面本息费高达47.56亿元,但是最终整体转让价格合计只有2.23亿元。
三组数字摆在一起就能看明白,账面本金、总的本息费用、资产包实际成交价,完全是三套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接手杨先生这笔债务的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也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陌生机构。根据苏州市国资委公开资料,这家公司2016年5月注册成立,属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不良资产本身就是它的主营业务。
2024年4月15日,苏州市政协主席朱民还带队到这家公司调研,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万为民现场介绍过企业经营情况。所以从业务流程上来说,杨先生的债权流转到这家公司,并不属于反常操作,真正需要捋清楚的,是这笔债务交接过程当中账目到底是怎么衔接的。
再回到杨先生本身的这笔债务。2021年,他3.6万元的信用卡欠款经过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分24个月偿还,每个月还款1500元。杨先生自己表示,前后已经累计支付2.4万元,剩余本金只剩下1.2万元。到2025年八九月份,原先的还款渠道直接失效,没有办法正常还钱。
交通银行后续核查给出的说法是债权已经完成转让,并且在2025年8月29日,向一个130开头的手机号码发送了转让通知,但杨先生说这个手机号早就已经不再使用,自己根本没有收到相关消息。
麻烦就是从这里一步步发酵。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人员确认,这笔债权受让的账面金额是65453.47元,同时也认可剩余本金确实只有12000元。
多出的一大笔金额,资管公司解释和法院调解文书约定的利息条款相关,但同时也表示,还要进一步核实杨先生过往每一期是不是都按时履约。走到这一步,事情已经不能简单用欠债还钱一句话来概括。
2023年12月5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专门对债权转让之后的债务履行作出明确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正式转让通知之前,已经向原来银行完成的还款,新的债权受让方不能再要求债务人重复给钱。
要是没有完成有效通知,受让方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查实转让真实有效之后,起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也可以起到通知的法律效果。另外,因为没有及时通知债务人而产生的额外开支、造成的实际损失,债务人也可以依法提出主张。
所以对于杨先生来说,眼下最要紧的,不是纠结6万多这个高额数字,也不是一味争论那条短信到底有没有看到。
核心是把一整套证据全部核对清楚:每个月1500元的还款流水记录、还款通道失效的具体时间、手机号变更留存的相关情况、法院出具的调解文书,还有资管公司拿到债权的受让明细,一项一项去对。
已经还掉的2.4万元有没有完整扣减,违约利息到底从哪一个时间节点开始计算,旧还款入口关闭前后,杨先生本身还在坚持履行还款义务的客观事实,只要其中任意一处时间线对不上,65453.47元就不能直接拿来当作他最终需要偿还的总金额。
这件事真正的处理结果,还是要等全部账目一一核查清楚之后,才能够最终落定。
信源:羊城晚报、苏州政府官网、银登中心公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