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钱想疯了!?江苏苏州,夫妇俩送孩子读大学顺带旅游,在东方之门附近地标酒店住一晚,车停地面18小时6分钟被收380元,酒店称已微信发地下停车指引、地面20元/时是物业定价,女子自认没细问但也有责任,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对停车刺客的热议!
真正值得注意的,不只是380元这个数字,而是苏州现行停车收费规则里,地面贵于地下本来就允许存在。2020年2月25日,苏州市政府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自当年4月1日起施行。细则把停车场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又不属于公益类和交通枢纽类的停车场,可以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定价。 文件还专门提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可以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思路拉开价格。
换句话说,地面20元一小时、地下10元一小时,单凭价格差距不能直接认定违规。真正要看的,是东方之门涉事停车场属于哪种定价类型,收费标准有没有在车辆进入前讲明白。
赵女士夫妇当天下午3点左右驶入东方之门区域,过了第一道闸口后直接把车停在地面,没有继续进入地下车库。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离开时,系统显示18小时6分钟,应付380元。
赵女士先付款离场,再找酒店询问,才知道酒店住客可以买地下停车券,30元停12小时,60元停24小时,地面车位却不适用。 酒店9月5日向媒体表示,停车场由大楼物业运营,酒店只是楼内商户,地下正常收费10元一小时,地面20元一小时。
酒店同时展示微信记录,内容已经写明车辆应停东方之门北楼B3,并告知住客报备车牌后可购买优惠券。可赵女士认为,信息只说了地下怎么停,并没有特别提醒地面收费更高。赵女士也承认,入住时没有继续问清细则。
争议到这里,其实落在了一个很具体的问题上,价格有没有让车主在消费前看清楚。苏州市政府2020年的实施细则规定,停车经营者应在入口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内容不仅有收费标准,还包括计费方式、优惠措施、经营单位和监督电话。
2023年9月18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专门向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发出提醒,要求落实收费公示。即使是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以自主决定收费标准的停车场,也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营,停车入口的收费信息不能含糊。
到了2025年2月24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苏州马拉松前发布价格提醒,对酒店行业说得更细。宾馆酒店如果有偿提供停车等服务,应当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标明,不能等住客接受服务以后再出现没有说明的费用。
2026年春节期间,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部门仍将大型商业综合体、住宿和停车收费列入巡查范围,重点检查明码标价等问题。 放回赵女士的经历里,酒店和物业还不是同一个经营主体。物业负责地面、地下停车收费,酒店则向住客提供地下优惠停车券。
这样一来,物业现场价目牌是否醒目,酒店的入住提醒是否把优惠范围讲清,就成了两件需要分别判断的事情。 现有公开报道没有展示赵女士进入地面停车场时看到的完整收费牌,因此目前不能只凭380元认定物业收费违法。
赵女士自己没有继续核实停车细则,也是事件中的客观情况。 这件事给外地游客的提醒倒很实际。进入大型商业综合体,地面、地下、酒店、写字楼可能不是同一套优惠规则。进闸前看收费牌,订酒店时问清住客停车券适用楼层,保留酒店发来的停车指引,都能减少争议。
对经营方来说,把地面20元每小时且不享住客优惠写得更醒目,也能让消费者在停车前就作出选择。380元到底该怎样评价,还是要回到停车场性质、现场公示和双方实际收到的信息上。
事件事实部分:来自华商报大风新闻、新派新闻、潇湘晨报、中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