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告原配!上海,一已婚男子看上了同小区的一女子,两人眉来眼去,偷偷发展了婚外关系。期间男子多次给女子转账累计10.8万元,妻子知道后把女子告了,一审判决要求她返还全部赠与。女子不服,二审判决仍要求她返还全部财产。女子返还之后,反手把原配告了,说他丈夫跟自己借了20万,要他们夫妻共同来还。
信息来源于潇湘晨报。
张女士与赖某结婚多年,他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可爱的女儿。
人到中年,虽然身边有挺多夫妻感情不合的或者离婚的,但张女士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和老公也会有那么一天。
因为她老公追她那会,曾是不被双方父母看好的。张女士都准备放弃了,是她老公信誓旦旦的对她父母说,将来一定会对他们的女儿好,不会让二老失望。又对他自己的父母说,这辈子非张女士不娶。
张女士被赖某打动了,才下定决心和他结婚,婚后他们也确实很幸福。
赖某工作上进,顾家爱孩子,张女士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她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发觉赖某回家变晚了,对自己也不那么上心了,对女儿的关心也减少。
她暗中观察才发现,赖某竟和同小区的一女子杨某走到一起了。这杨某看起来就像个绿茶,一看就像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那种人。
这种女人表面看似温柔,专攻男人的心,背后手段泼辣,没想到自己的老公中招了。
张女士知道自己的老公很执着,就像当年非要和自己结婚一样,他认定的事儿,很难有人说的动他。
如今主角换成了别人,张女士内心十分难受。但她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冷静的查了赖某的流水。
他看过很多这样的例子,深知这种婚外赠与是无效的。她知道只要一起诉,她就能追回全部的财产。
当看到流水明细时,她的心还是咯噔了一下,因为里面很多520、1314、3344等特殊意义的转账,甚至在女儿生日那天,赖某还在给杨某转这种数字的金额,简直是没把他们娘俩放在眼里。
张女士把杨某告了,开始杨某还否认自己和赖某的关系,但是她解释不清那些特殊意义的转账,就是硬撑不服。
一审二审都认定了他们的关系,判决杨某返还全部赠与。
杨某执行完返款后,又把张女士告了,说赖某跟她借了20万,要他们夫妻共同还。
最终法 院认定了赖某跟她借款的事实,但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仅需赖某一人还本金和利息。
理由是20万数额巨大,超出日常开销,张女士事先不知情,事后不认可,杨某也无法举证赖某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只能算赖某个人债务,不可以找张女士归还。
《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大额赠与第三者无效,原配有权追回。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或者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才算共同债务;
一方单独借大额款项,超出日常所需,债权人想要配偶一起还债,必须举证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否则只能由借款人个人偿还。
本案中,赖某给杨某的钱,违背公序良俗,是无效赠与,且款项是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作为妻子,张女士有权追回。
而赖某背着妻子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开销,张女士事先也不知情,只要张女士不认可,就只能算作赖某的个人债务。
这下杨某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自己白白陪睡了赖某,到头来一分钱没捞着不说,还搭了20万。也不知道赖某何时能还上她20万。只能说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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