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上海,一男子和女友入住酒店后,当即发生了关系,结果就在发生关系的时候,男子发现窗外有人,于是便过去查看,对方见状立即逃走了,随后,男子报了警,警方将涉事小伙抓获,案发后,男子将酒店和小伙告上了法院索赔超过2万元。
……
一个男的,就叫李某吧,
他在街上看到一个女的挺漂亮,就动了歪心思。他一路跟着人家,
一直跟到了酒店。到了酒店,他也没走,而是想办法混进了楼里,
挨个房间去听动静,
找那个女的住哪间。最后,他找到了,就在窗外蹲了半个多小时,还拿手机拍了十来分钟。后来被女的男朋友发现了,报了警。
这可不是什么“无意中看了一眼”的事。这是有预谋的,是蓄意的。
他跟着人家,找到房间,
蹲守,拍照,整个过程下来,根本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计划地侵犯别人的隐私。
法院最后判了。李某赔偿7000块钱,包括5000块律师费和2000块精神损失费。
酒店因为安保有漏洞,
也要承担20%的补充责任,也就是1400块。很多人觉得这钱太少了,也有人觉得7000块也不算少,
我觉得,重点不是钱多钱少,
而是法院的判决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你的房间,就是你最私密的地方,谁都不能随便看。
你想想,你在酒店房间里,
你觉得是安全的,你觉得窗帘拉上就没事了。但有人就蹲在窗外,盯着你,还拍你。这得多吓人。
那个女的后来一直失眠,害怕,
不敢一个人出门,这就是心理上的伤害。法律认这个,
所以判了精神损失费。虽然只有2000,但至少说明,法律承认了这种伤害是真实存在的。
酒店这边也有责任。一个陌生人,
在酒店里晃悠了快一个小时,没人管,没人问。
那个通往设备平台的窗户也没锁,
这就是漏洞。如果酒店安保做得好,可能这事就不会发生。
法院判酒店赔钱,不是因为它直接参与了偷拍,而是因为它的管理有漏洞,给了坏人可乘之机。这个责任,酒店得担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