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福建南平一个小区的新规,我第一反应是懵了一下。业委会表决通过了,禁止新能源车进地下车库,已经停进去的车,10天之内挪走。物业给的理由就四个字:怕爆炸。
电车着火那几个视频,谁看了都心里发毛,这担心我能理解。可问题是,怕出事和直接把人车挡在门外,中间隔着一条法律线。
律师说得很直接:地库停车是业主买房时带进来的使用权,业委会开个会就把新能源车整个排除,属于一刀切,侵犯了业主的停车权。真觉得不安全,得走整改、公示、协商这些程序,不是自己表决一下就生效。业主要是认了,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这个决定无效。
我更在意另一层。现在小区电车越来越多,到底是真把隐患当回事去想办法,还是图省事一禁了之。怕爆炸,不等于能一刀切把业主的车挡在门外。 真要较真,燃油车自燃、占道、乱停的也不少,怎么不一起禁?
你们小区地库让新能源车进吗?要是你们业委会也来这么一票,你服不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