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是非喝不可吗?大半夜的,妈妈为了外出喝酒,将3岁儿子哄睡反锁在酒店房间。不久儿子醒来,从5楼坠亡。法院判了:因女子取的孩子父亲谅解,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判三缓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6年10月6日23时许,王某明知道房间窗户不能上锁、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心怀侥幸。她把3岁儿子哄睡后,也没委托其他人照顾儿子,反锁房门就出门了。她先是和朋友去某酒吧喝酒,喝完酒又去某饭店吃饭,很是happy。
但是家这边,却发生了不幸:大概在次日凌晨2时许,3岁儿子从5楼窗台处坠楼,送以后抢救无效身亡。司法鉴定的结果为死者符合因高空坠落致以重型闭合性胸腹盆部损伤为主的多发伤而死亡。
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庭审当中,王某对于指控的事实、罪名全部认可,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
这是一场令人痛心的家庭悲剧。王某锁门外出,本意是想保护熟睡的孩子;孩子半夜醒来坠楼,是多重偶然因素叠加。房屋窗户本身存在隐蔽的安全缺陷。
王某属于初犯、偶犯,没有前科,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已经取得孩子父亲的刑事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法院综合全部案情,结合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这些从轻情节,作出判决:
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很多网友看完判决书,争论非常激烈:
一部分网友觉得,孩子已经没了,母亲同样承受巨大痛苦,取得孩子父亲谅解,判缓刑可以理解。
也有不少网友表示难以接受:3岁幼儿,绝对不能单独留在家中。明知道窗户有隐患,还深夜外出喝酒,监护职责严重缺位,生命的代价太过沉重。
法律科普: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死亡结果。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监护义务,把幼童独自留在有安全隐患的住宅,属于未尽监护责任。
特别提醒:千万不要抱有“孩子睡着了就没事”的侥幸心理。低龄儿童,哪怕睡得很沉,也不能单独留在家中。家中窗户一定要做好防护,防止坠楼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