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因为截图(一)这条留言,我才写了这篇小文章。这篇小文章应该是有些价值的,因为至少

因为截图(一)这条留言,我才写了这篇小文章。这篇小文章应该是有些价值的,因为至少可以弄清楚两件事:
一、尽管老胡上初中是在七十年代,但当时学校是开设外语课的,而且老胡就读的学校开设的是俄语课。
二、老胡早早开始学习了外语,他实实在在地得益了(收获了红利)。
全文不编造,不臆想,所言均有相关资料作为依据。
老胡比我年长一岁。
我的亲身经历(截图四)可以证明:七十年代,城市中学从初中开始就开设外语课,除非缺乏外语师资开不起来,甚至农村学校也有开设了外语课的(截图五)。当时多数学校开设的是英语,少数学校开设俄语。
截图(二)摘自老胡本人的文章,截图(三)来自公开网络资料。两份资料可以证明,老胡本科与硕士研究生都是俄语专业。这也侧面印证了他初高中阶段比较系统地学习过俄语,这也是他能够报考俄语专业的一个重要基础。
根据老胡文章自述,在硕士研究生这个阶段,他在英语上下了很大的功夫(我认为功底也是很深厚的),但口头表达能力不足,有欠缺,现在也可以找到真正的原因了。
考上外语类本科专业,除了主修语种之外,还要再修一门第二外语,但分配给这门外语的学时和精力要少很多。老胡的英语是在本科阶段作为第二外语开始学习的。因此,尽管在研究生阶段他又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口头表达终究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所以他才会羡慕高志凯能够在国际舆论场上流利使用英语,左右开弓。
这也恰好说明,从本科才开始学习一门外语,时间有些偏晚了;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外语学习总体上看还是越早越占优势,尤其是想要口语能够达到纯熟的境界,早点打下基础会更为有利。
七十年代中小学是不分主科副科的,学习英语的目的也十分明确:
We study English for the revolution.
为中国革命学习,为世界革命学习,为解放全人类,学习外国语(截图四)。
因此,那个时候的外语老师也是格外认真负责任的。
初高中打下的俄语基础,为老胡继续学习俄语提供了有利条件,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又为老胡日后的事业提供了有力支撑。硕士阶段他在英语上下的一番苦功,更是让他日后的事业如虎添翼了!
最后九九归一:英语的地位不能降格,越早开始学习越有利,老胡的见解很有道理,应该多听老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