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万元租金交完,退房时却又被要求换新家具、重刷墙顶,否则押金不退——杭州罗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租住两年的精装大平层,最后会卡在一道30多厘米的沙发划痕上。房东余先生同样觉得委屈:交房时家具都是新的,如今沙发划了、椅背破了、墙顶也脏了,难道只能自己承担?
一个认为“房子不可能越住越新”,一个坚持“修补只是遮盖”,双方谁也不肯让步,这场退租纠纷最终可能要闹上法庭。
据报道,两年前,罗女士通过中介租下杭州星潮映象府一套约200平方米的精装大平层。房屋配有家具,可以拎包入住,每月租金1.9万元。
第一年租期结束后,房东主动提出续租。第二年双方绕开中介,租金保持不变,但没有重新签订书面合同。两年下来,罗女士支付的租金超过40万元。
真正的矛盾出现在退房验收时。余先生查看房屋后发现,沙发上有一道约30厘米长的划痕,几张椅子的靠背出现破洞,天花板、墙顶也留有污渍。
他认为,这些已经不是正常使用留下的轻微痕迹,而是需要维修甚至更换的损坏,因此提出扣除押金,并要求罗女士承担更换部分家具的费用。
罗女士承认沙发、椅背和墙面上的痕迹确实是在自己居住期间产生的。随后,她花了2000多元请人清理、修补,沙发上的破洞和划痕也做了处理。
她原以为事情可以到此为止,余先生却并不认可。余先生认为,沙发上的长划痕不是简单补一下就能解决。
墙顶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罗女士只处理了有污渍的部分,而局部补漆容易留下色差,他要求整面重新粉刷。
罗女士的想法很直接:自己每月支付1.9万元租金,两年总计40多万元,购买的本来就是房屋和家具的使用权。
正常住上两年,墙面不可能毫无痕迹,家具也不可能保持刚进场时的状态。如果退房必须把所有东西换成新的,那这40多万元租金里,究竟有没有包含使用和折旧?
余先生则认为,租金归租金,损坏归损坏。房子交出去时是全新的,收回来时出现明显破损,不能只用一句“正常折旧”全部带过。
租客支付租金,不等于买下了“随便损坏”的权利。沙发被划出30多厘米、椅背出现破洞,如果确实超出正常使用损耗,租客理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责任。
罗女士承认问题并出钱修补,说明她也没有完全推卸责任。但修复损坏和恢复成全新状态,并不是一回事。
《民法典》明确,承租人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性质使用房屋,造成正常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租期结束返还房屋时,房屋状态应当符合约定或者符合使用后的正常状态。
即便需要赔偿,也不能简单把使用两年的旧家具,直接按照全新家具的价格全部算给租客。家具原本的价值、使用年限、修复效果以及剩余寿命,都应该被考虑。
否则,租客不仅要支付租金,还要在退租时替房东完成一次“免费翻新”,显然容易失去平衡。
目前,余先生表示准备通过诉讼解决,罗女士也准备应诉。法院如果受理,真正需要判断的不会是“谁声音更大”,而是哪些属于正常损耗,哪些属于人为损坏;修复是否有效,赔偿数额又是否合理。
这场纠纷争到最后,关键不是沙发上的那道划痕,而是租房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条边界:房子可以被合理使用,却不能被要求越住越新。
信源: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