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晓彤的剧《生逢其时》太逆天了,两家为了凑个“好”字,把孩子互换了。齐家生两个儿子,曹家生两个闺女,两家一商量,互换。男的结为异姓兄弟,正好又是邻居。
做长辈的心知肚明,于是,齐家的妈妈隔三差五去补贴自己亲儿子,曹家爷爷隔三差五补贴自己亲孙女。
关晓彤演的女主齐时出生就有白化病,而她亲生母亲难产死掉了。曹家办丧事的时候,养母霍青莲帮着带曹家的俩孩子,可能带出感情了吧。
霍青莲没有反对丈夫的决定,把亲生儿子换给曹家了。自己接手这个更难带的有病女孩儿,视力不好,要维护,还要吃一堆保健品,还要面对别人的白眼。
但万幸齐时从小就聪明,一天学没上,就能替五年级的哥哥写作业,会解方程是,被学校认为是神童,直接弄到学校上二年级。
本来两家关系挺好的,老齐挖煤时睡觉被发现了,要处分,老曹给瞒了下来,但不知道怎么滴,又被举报下岗了,霍青莲以为是老曹干的,老曹也没解释。
估计是酒后说漏嘴了吧,从此以后,两家就不来往了,但孩子们还是经常一起玩,不受影响,就霍青莲一直搞别扭。
霍青莲呢,心直口快,她分得清孩子是无辜的,又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倒是对齐时很好,平时该说说,该骂骂,一点都没把齐时当外人。
但实在想不通啊,怎么舍得把亲生儿子跟人换呢?老齐想的是老曹因为救自己残疾了,不能再生育了,给他留个后。老齐想的是自己残疾了,以后家里俩女娃肯定受人欺负。
这种思想确实是当时的主流思想,很多人觉得一个男孩不够,还要多生几个,两个三个儿子的都瞧不上一个儿子的。
其实现在大多数人嘴上说不重男轻女,也确实大多数人都不嫌弃女儿了,但是在处理家庭大事上,女的还是不如男的。
之前我打官司的那个案子就是,女儿和父亲几乎没有什么沟通,法庭上我提出:“原告被我方劝离危险区域后,又擅自返回,此乃原告责任。”
都二次开庭了,法官打电话给原告,问他你当时候在什么位置?原告直接说,我就从那边走过去。搞得原告律师也猝不及防,而原告律师也是女的。
我提出这个说法没有任何证据,只有现场模拟,而且时隔一年多,原告完全可以说记不清了什么的。最后,案子判原告承担40%的责任,挖机老板承担60%,我方无责。
而且原告骨折花了二十多万的医药费,我都惊呆了,正常报销的话哪用的这么多,中间要转院还耽误了半个月治疗时间,总之,原告是历尽波折,苦一点没少受,还感染了骨髓炎。
如果是儿子,这事估计不会这么简单结束。原告至今还没拿到赔偿呢,因为强执也要排队的。两年了,原告什么都没有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