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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怀孕后遭调岗降薪还被辞退!贵阳一女职工维权,孕期劳动权益不容侵犯 来源:

意外怀孕后遭调岗降薪还被辞退!贵阳一女职工维权,孕期劳动权益不容侵犯

来源:德州晚报 9月6日报道

意外怀上宝宝,本是家庭的喜事,可对于贵阳的罗女士而言,这份喜悦却被职场的遭遇蒙上一层阴霾。得知怀孕后,她本打算安心生下孩子,却接连遭遇公司调岗、降职、大幅降薪,最后还被直接辞退。面对公司一系列操作,罗女士倍感委屈,表示自己欲哭无泪,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罗女士经过三轮面试,才成功入职这家公司。入职后她从物业岗位做起,凭借自身努力晋升为客服副经理,每月薪资8000元,她十分珍惜这份工作。

婚后,罗女士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意外怀孕,并非提前计划备孕。全家人都为此感到高兴,经过慎重考虑,罗女士决定把孩子生下来。虽然自己正处在职业上升期,怀孕可能会影响工作节奏,但她依旧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备怀孕消息,并向公司承诺,怀孕期间会坚守岗位,不会耽误业务开展。

得知罗女士怀孕后,公司表示需要内部开会商议,这让罗女士心里十分忐忑,隐隐感觉公司并不接纳她怀孕这件事。

果然,自怀孕消息传开,公司开始接连做出一系列处置。先是对罗女士进行调岗,随后做出降职处理,薪资也被大幅下调,原本每月8000元的工资,直接降到3000元。

面对如此悬殊的薪资落差,罗女士打算找公司讨要说法。可还没等她和公司沟通,一纸辞退通知就送到了她手上,公司要求她立刻离职。

面对罗女士的质疑,公司负责人何某辩称,辞退和怀孕没有关系,是因为罗女士业绩考核没有达标,公司是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员工。同时还指责罗女士,只是口头告知怀孕,没有提交书面报告,也没有申请产假。

但在罗女士看来,这不过是公司找的借口,本质就是因为自己怀孕,遭到公司针对性打压。

我国法律对孕期女职工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本案中,罗女士薪资从8000元骤降至3000元,降幅巨大,带有明显惩罚性质。即便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作为理由,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强行降薪,该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也作出约束: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孕期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主张2N赔偿金。

目前双方僵持不下,公司态度强硬,罗女士不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准备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提起诉讼,捍卫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孕期维权过程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对于怀有身孕的女职工来说,身心都要承受不小的消耗。女性怀孕生育,不是职场的“原罪”,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规,尊重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把怀孕当成辞退、打压员工的理由。

信源:德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