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身后财产处理,我很欣赏表姐的做法。
表姐享年89岁。83岁查出癌症,在治疗期间,她头脑清醒,着手了自己身后的财产与养老事宜。
她育有四个儿女:大儿子在北京,但因身体不好,很少过来探望;二儿子定居香港,女儿远在美国,都难以贴身照料。只有小儿子一直守在身边,日常大小琐事、看病陪护,全由他操心。
表姐在同一层有一大一小两套房子,自己住大套,小儿子住小套。深思熟虑后,她把大房子卖掉,卖房钱款加上自己的存款,一共分成五份。四个子女一人一份,剩下一份留给自己。
之后,她住进燕郊一家医养结合的高档养老院,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医养结合、服务周到。她住一套独立小套间,有卧室、客厅、保姆房,厨卫及配套的洗衣机、冰箱、空调等。可以自己做饭,也可以去楼下自助餐厅、饭店吃。每单元都有医护和服务人员,有事按呼叫铃,清理卫生、看病随时有人上门。一年费用12万,从存款里出;每月退休金九千多,足够日常开销。在那里她住的舒心自在,体面安稳,根本不用拖累孩子。
她对于一直辛苦陪伴自己的小儿子也做了安排:自己过世后,剩余钱款全部归小儿子所有。
这样的处置,情理兼顾。财产上做到大体公平,避免兄弟姐妹互相猜忌生份;同时回馈了付出最多的孩子,不让孝顺的人心寒。老人晚年不用寄人篱下受委屈,子女也免去居家照料的辛苦与重担,家人之间没有因钱财生出隔阂。
受表姐作法的启发,我认为,老人钱财应优先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兼顾公平与人情,既要善待自己,也有责任和义务守护家庭的和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