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七旬老头遇见自己年轻时的恋人,非常激动,两人此时都是丧偶状态,他们决定重续前缘,相处期间,老头对老太太非常好,送了不少东西,后来老太太不干了,老头就往回要之前送的礼物,老太太不给,老头决定自己拿回来,争执的过程中,老头两次推倒了老太太,造成老太太骨折,构成轻微伤,老头被判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并赔偿老太太19014.30元。
前阵子刷到一个社会新闻,评论区有人说了句:"七旬大爷重逢初恋,本来是个浪漫故事,结果愣是变成了法治现场,"这话用在上海这起案子上,再合适不过了。
这事发生在上海,主角是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姓李,年轻的时候跟一个姓陈的老太太谈过恋爱,后来没能走到一起,各自成了家,几十年过去,两人的老伴先后去世,都成了孤身一人,李某主动联系上了陈某,两人决定重续前缘,谈起了黄昏恋。
相处期间,李某给陈某送了不少东西,处了一段时间,两人感情出了问题,陈某提出分手,李某不甘心,找上门去,想要回之前送的那些礼物,陈某不愿意还,两人发生争执,李某两次把陈某推倒在地,陈某摔倒后手腕骨折,经鉴定为轻微伤。
这事报了警,调查后认定李某实施了故意伤害,对他做出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因为李某已经年满70周岁,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没有实际执行,陈某随后把李某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共计两万三千多元
审理后认为,就算两人有感情和经济纠纷,也应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不能动手,陈某没有主动跟李某发生肢体冲突,结合已经认定李某故意伤害,判定李某承担全部责任,最终判决李某赔偿陈某各项费用共计19014元3角,驳回了陈某其他的诉讼请求,这起案子被大河报等媒体报道,很快上了热搜。
很多人看了这个案子,第一反应是可惜,年轻时没走到一起,老了好不容易重逢,本来是件难得的事,结果因为索要礼物闹到动手,还吃上了官司,浪漫变成了闹剧,不值得。
也有人觉得,谈恋爱收了人家不少东西,分手了不还,说不过去,可这起案子是人身损害赔偿,并没有审礼物该不该还,恋爱期间送的东西,法律上一般算赠与,除非是彩礼或者附条件的大额赠与,不然分手了想要回来,不一定支持,退一步说,就算东西该还,也不能动手,更不能把人推倒摔骨折,东西值多少钱是一回事,把人打伤了,医药费、护理费、律师费加起来,比那些礼物贵多了。
黄昏恋现在越来越多,老年人找个伴儿本来是好事,可涉及到钱和财产的事,最好提前说清楚,送出去的东西要不要得回来,两人心里都该有个数,真到了分手那一步,好聚好散比什么都强,动手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把小事闹大,赔钱又丢面子。
年轻时的缘分,老了能续上是福气,可处不下去也别勉强,更别动手,你觉得谈恋爱送的礼物,分手了该要回来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