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盛行厚葬,不少家庭为办葬礼掏空家底,朝廷为何屡次禁止却无效?
东汉朝廷颁过不止一道禁止厚葬的诏令,措辞一道比一道严,效果几乎为零。
禁令反复出现这件事本身就说明问题,禁了又犯,犯了再禁,有时候刚颁完诏的皇帝,自己的陵寝工程还在热火朝天地挖着。这道裂缝,几乎贯穿整个东汉。
厚葬的风气并非东汉独有,但东汉把它发展到了另一个量级。
西汉中期之后,民间已有铺张办丧的倾向,到东汉光武帝重建政权,儒学的地位在政治上进一步强化,孝道作为一种德行标准被嵌入官员选拔体系,"察举孝廉"四个字变成了进入仕途的核心通道。
一个人在父母亡故时的表现,从此具有了实实在在的政治意义。
这个逻辑一旦确立,后面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父母下葬的规格,直接变成了向外界展示孝心深浅的窗口。
葬得薄了,旁人会说这家子女凉薄;葬得厚,不管出于真情还是面子,都是一种可见的表态。
当地望族办了一场规格高的葬礼,邻县士族下次遇到同样的事,很难往下降。这种攀比不是某人私心作祟,而是整个社会评价体系施加的压力。
压力往下传,就落到了普通家庭身上。
《后汉书》里有记载,部分人家为给父母办葬礼,倾尽家财,甚至背上债务。
一些地方的风气走到极端,有人为了准备将来的葬具,生前就开始积累钱财。
王充在《论衡》里明确指出厚葬耗财无益,桓谭也在著述中表达过类似的忧虑,但这些声音改变不了大势。
朝廷为何管不住,有一个结构性矛盾始终绕不开。
东汉皇帝从登基开始就着手修建自己的陵寝,寿陵制度延续自西汉,陵园规模、陪葬规格都不是小事,朝廷每年要为此拨出相当比例的财政支出。
皇帝的陵制是天下的样板,上面一边颁发薄葬诏令,一边自己建着规格可观的陵寝,号召力自然有限。
地方豪族是另一个因素。东汉的地方社会实际上由大姓豪族主导,这批人掌握土地、人口和舆论。
族里办葬礼,是向外展示家族实力与凝聚力的时机,规格太低,不只是失了体面,还可能动摇外界对这个家族的评估。
朝廷的禁令写在纸上,豪族的葬礼写在地面上,两相比较,谁更有约束力,不难判断。
东汉中后期,外戚和宦官交替干政,中央权威本身已经打了折扣,这种背景下禁令的落地就更难。
《后汉书》里皇帝针对厚葬的诏令前后出现不止一次,有时候是以自身为例提倡薄葬,有时候是明文限定随葬物的种类,但执行层面的记录几乎是空白的。
地方官如果真要认真执行,势必得罪豪族,得不偿失。不执行,朝廷也未必有余力追究。
从出土的东汉画像石和砖室墓的规模来看,这套丧葬文化在物质上留下了密集的痕迹。
考古发掘中,东汉中小型墓葬里随葬陶楼、陶仓、陶井的组合相当普遍,不只是贵族,普通地主阶层也在尽力按自己的能力置办。
那些掏空家底办完葬礼、此后如何度日的家庭,史书里没有记录,出土文物里也看不出来。
东汉末年,曹操曾明确提倡薄葬,身后也确实薄葬了,在历史上算是少见的表里如一。
但那已是东汉将尽之际,整个社会结构都在断裂。厚葬风气的终结,最终是被乱世和贫困打断的,没有被任何道理说服过。
参考资料:
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65年)
王充《论衡》,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