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标准和证据:1.对象为异性:婚外同性同居不适用本条规定,但可能属于“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2.不以夫妻名义: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3.持续、稳定:司法实践中,通常要求共同居住状态维持3个月以上。
常见证据包括:
· 共同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物业费/水电费缴纳记录(体现两人姓名)、长期共同出入住所的监控或照片。
· 过错方自认材料:亲笔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
· 证人证言:邻居、保安、亲友的证言,证明两人长期共同出入。
· 视听与电子证据:显示亲密关系的照片、视频、录音;微信/短信聊天记录(需保存原件,打印件可能不被采纳)。
· 官方记录:酒店多次、不同时间的开房记录;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医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