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本该是含饴弄孙、跳广场舞的年纪。
她却在凌晨的沿江高速上,从汽车后座掏出一根尼龙绳,亲手送走了那个跟她过了大半辈子的老伴。
太窒息了。
老头子也是挺绝,临老跟自家足浴店的店长搞出个私生子。
老太太气啊,慌啊!满脑子都是:这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产,凭什么分给外面的小三和孩子?
吵了几个月,没用。
她没去找律师,没去法院起诉离婚,而是把心一横,把老头骗出去“自驾游”。
半夜回来的路上,一句“我肚子疼,靠边停下吧”,成了老头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她原本想一起走的,用同一根绳子,结果没成。车停在应急车道太久被监控拍到,直接被带走了。
一审无期。老太太还不服,觉得自己在车里没跑,得算自首吧?高院直接驳回:你又没主动报警,算什么自首。维持原判。
看完这事儿,真觉得既心酸又可悲。
你说你图什么呢?
辛辛苦苦大半辈子,就为了防别人抢钱,结果呢?
把自己后半生全搭进大牢里了。
现在好了,人进去了,那笔你拼了命想保住的家产,最后谁来花?大概率还是外头那对母子。
真的,遇到烂人烂事,千万别上头。
法律是拿来用的,不是摆设。
该查账查账,该起诉起诉,让他净身出户才是正道。
拿烂人的不要脸,来断送自己的自由?
这笔账,算得太亏、太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