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女子吃自助,咬了一口蛋挞,竟吃出一透明玻璃碎片!她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要求退款并索赔1000元。店家拒绝赔偿1000元,只同意退餐费、送免单优惠。女子不接受,自己是来旅游的,不可能特意跑一趟来吃饭。店家的处理方式给她气炸了。
9月4号这天,石女士趁着出门旅游,在合肥一家自助餐厅就餐。饭吃到一半,她拿起柜台的蛋挞准备品尝,第一眼瞅着上面亮晶晶的,还以为是店家烤出来的焦糖脆边,看着挺有食欲。
谁成想一口狠狠咬下去,嘴里瞬间传来硬邦邦、硌牙的触感,根本不是甜软的焦糖!
石女士赶紧吐出来仔细一看,当场一阵后怕,居然是一块透明的玻璃碎渣。
惊魂未定的石女士立马找来店员讨要说法。
店家核查之后也没抵赖,坦言是店内的保温灯意外破裂,玻璃碎片掉落,刚好落在蛋挞表面,才闹出这场食品安全意外。
按理说,食物里混入玻璃异物,属于食品安全问题,店家诚恳点,道歉赔偿是基本操作。可这家店的处理态度,属实让石女士窝火。
石女士依据常识和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提出合理诉求,要求对方全额退还餐费,并且按照标准赔偿1000元。
可商家当场直接拒绝。
店员表示,赔偿的前提是商家刻意破坏食品安全,这次是灯具意外炸裂,属于意外事故,不是人为故意,所以不能赔付千元赔偿金。
最开始店家不愿意全款退款,说让石女士下次再来就餐,一人免单、一人打折。
可石女士无法接受,她是外地过来旅游的,压根不会再来本地消费,这种空头优惠根本没有半点用处,也不实际。
后续,石女士反复和店员、店长沟通交涉,磨了半天,店家才松口,勉强同意退还本次全部餐费,至于千元赔偿,始终坚决不答应。
石女士心里不痛快,觉得商家态度敷衍、处理结果不合理,压根没认识到自身食品安全漏洞。
9月6号,她直接拨打当地12345政务热线进行投诉,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公正处理。
9月7号,记者专门联系到涉事门店核实情况。
工作人员回应,已经按照石女士当时的协商结果处理完毕,并且为了杜绝后患,已经把店内所有保温灯全部更换,避免再次出现玻璃掉落的情况。
虽然商家做了整改,但始终没有正视核心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中混入异物,不符合安全食用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且可主张最低一千元的惩罚性赔偿。
不管是人为疏忽还是设备意外,只要售出问题食品,商家就要承担责任,根本不存在“非故意就不赔偿”的说法。
目前石女士的投诉还在处理中,后续结果尚未公布。
有人说,我要是老板,赶紧拿钱,还要道歉,一千块和名声比算点啥。
也有人说,店家应该庆幸顾客没有吃到肚子里,要是划破嘴,或者食道的话就不是一千块钱的事情了。
店家的设备维护不到位,导致食物混入玻璃渣,明明是店家的管理疏漏,却拿“不是故意的”当挡箭牌拒绝合法赔偿。
整改灯具只是最基础操作,食品安全底线岂能靠侥幸?
消费者吃出安全隐患,退款只是本分,依法赔偿才是责任,别把顾客的包容当成好糊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