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熊女士自己说的:我是干自媒体的,我需要流量,但是不会颠倒黑白。
前几次,跟网约车司机吵架,跟宿管阿姨硬刚,片面之词尝到了流量甜头。
真的是又当又立,千不该万不该,拿一个4岁还不知道边界感的孩子,当做自己维权、立人设、博流量的工具,真的太过分了。
更让人生气的是,小孩父母已经选择退让一步,和她道歉了!被她嘞伤吓的哇哇大哭的孩子,却不配一句道歉。
她的理由很直白:
我抓孩子,是为了制止他的不当行为。
孩子脖子受伤,不是我主观故意造成的,
是孩子自己剧烈挣扎、满地扭动导致的,跟我没关系。
如果这次再让她得逞,那下一次选择在高峰期挤地铁,是不是赢麻了!
这种为博流量道德沦丧之人如果不加以约束,社会风气会越发败坏,必须严惩!
4岁男童的手是碰还是摸不该情绪定罪混淆概念称被摸臀或涉寻衅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