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我:低保户就不能有点精神追求吗?
我的回答是:能,但不能花纳税人的钱!
今天要是认可“低保金可以拿去香港追星”,那我顺着这个逻辑往下推——是不是领低保的人,也可以穿戴奢侈品、出国豪华游、住大别墅、玩游艇?
别觉得我抬杠,逻辑就是这么个逻辑。
高消费没有天然的分界线:你说看演唱会是“精神追求”可以通融,那买名牌包算不算“体面需要”?出国旅游算不算“开阔眼界”?
口子一旦为第一件事撕开,就再也收不紧了。有第一次,就有无数次。
赣州这事儿的事实很清楚:低保家庭女生自行赴港看演唱会,触发了低保对象动态监测预警,社区干部上门做了政策提醒,官方正在核查资金来源、依法处置。
低保是什么?是救急托底的救命钱,是保一个家庭吃饭、看病、上学的底线资金,从来不是支撑个人爱好和享乐的零花钱。
这个口子为什么绝不能开?因为盘子是死的。
本该流向真正困难群众的救助资源,被能出境消费的家庭占着,就是挤占;规矩一松,骗保、腐败自然跟着来——反正高消费也不影响领钱,何乐而不为?
长期看,这还会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守规矩的穷人拿不到,会钻营的人两头占。
一边领救助补贴,一边出境高消费,这两件事本来就不该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红线守住了,救命钱才到得了救命的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