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怪谁?”浙江绍兴,男子未在汤泉浴场消费,却躺在浴场窑洞蹭住。不料,被老鼠咬伤手臂,店家还调侃老鼠偏爱他,给他酒精消毒。11天后,男子又来浴场住,又被老鼠咬伤胸口,他找店家算账,等了经理三小时也不见人影。他一怒之下打了12345投诉,经理来到场非但不道歉,还怼他:你觉得不卫生,你可以换个地方。男子害怕要自费2000多块打狂犬疫苗。没想到,经理一番话又给他气到了。
8月13号晚上,小廖来到绍兴越城区这家汤泉浴场休息。
当时窑洞休息区人声嘈杂,呼噜声此起彼伏,他就找了窑洞躺下刷短视频,打算好好歇会儿。正刷着呢,胳膊上突然感觉有毛茸茸的东西在来回钻。
小廖身子一动,好家伙,一只老鼠直接爬到了他手上。他慌忙挥手驱赶,没成想反倒被老鼠狠狠咬了胳膊一口。
事发之后,浴场工作人员拿来酒精给他做了简单消毒。第二天伤口红肿慢慢消下去了。
当时店里的人还开玩笑,说“老鼠是不是对你有偏爱了”。
店家还说已经把老鼠打死了。小廖想着浴场挨着菜市场,老鼠难免会有,也体谅商家,就没再多追究。
本以为这事到此就翻篇了,万万没想到,8月24号晚上,小廖又来到这家浴场,依旧选择窑洞休息。
当天浴场把空调关掉,他没穿上衣,正躺着休息,老鼠直接爬到了他胸口,又把他给咬伤了。
接连两次遭老鼠袭击,小廖这下害怕了,立马找工作人员,要求经理过来解决问题。
可他等了三个小时,经理始终没有露面。实在没办法,小廖拨通12345进行投诉。
卫 健 局和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核查,这时候浴场的周经理才过来。
可见面第一句不是道歉安抚,反倒质问小廖:“你要是觉得我们这里卫生不达标,可以换个地方。”这话一出,直接把小廖给惹恼了。
小廖心里十分担忧,老鼠咬伤存在感染风险,后续有可能需要打狂犬疫苗还有免疫球蛋白,整套下来得2000多块,他害怕这笔费用要自己掏腰包。
面对纠纷,浴场这边也有自己的说辞。杨经理表示浴场一直都在做消杀,老顾客从来没碰到过这种事,还又提起那句“老鼠是不是对你有偏爱了”。
他还说小廖没消费,只是在大厅、凳子上坐着,因为这事自己还被领导罚了500块。
第二次,小廖被咬的时候他并不值班,不好下定论,还表示浴场挨着菜市场和餐厅,老鼠问题很难完全避免。
浴场拿出灭鼠记录,上面显示8月23到25号,在厨房、餐厅、休闲区多处布置粘鼠板,短短几天就抓到20多只老鼠。
疾控人员到场检查,现场看着环境还算整洁,没有看到活的老鼠蟑螂,也表示会从中帮忙协调双方。
现在小廖的诉求很简单,希望浴场能够诚恳道歉,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有人说,虽说挨着菜市场,老鼠确实难防,但这不是可以放任老鼠咬伤顾客的理由!
一边记录抓了一大堆老鼠,一边还接连咬到人,出事不先道歉,反倒怼顾客,属实让人寒心。
顾客来消费,图的就是安全卫生,简单消个毒就想完事,这哪能说得过去。
从法律角度,浴场作为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光要做消杀灭鼠,还要保证场所内不会出现老鼠伤人的危险情况。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即便浴场有灭鼠记录,但是短时间内连续两次发生老鼠咬伤顾客,说明消杀防鼠措施没有达到安全标准,属于没有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浴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小廖被老鼠咬伤之后,需要接种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产生的相关医疗费,属于人身损害的合理损失,依法可以要求浴场赔付。
商家以顾客没有消费为由拒绝担责,法律上不成立。
只要进入浴场经营区域,经营者就要对进入场所人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不因为是否结账消费就免除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