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取闹!”湖南长沙某餐厅,4岁男童跑步过程中无意碰到了女子的屁股,女子感觉被男童冒犯了抓着男童不放,要求男童和他父母给自己道歉。男童脖子被女子勒伤了,男童父母也要求女子道歉,女子不乐意,双方达不成和解,女子打算走诉讼为自己讨公道!
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事情能闹到走法律程序的地步,是女子得理不饶人,还是男孩父母不讲道理?
其实这件事很简单,女子叫小熊是福建人,应该是到湖南长沙旅玩,当时去餐馆吃饭。事发当时,小熊站在前台应该是付钱准备走人了。
小男孩当时一手拿着玩具枪,跑着过来的,在经过小熊的时候,刚好小熊转身准备走了,挡住了男孩的路。害怕撞到人,男孩本能的伸出左手扒拉了一下面前的人,可能他根本就没注意是男是女的,然后就跑开了。
小熊感觉屁股被碰了一下,扭头就看到男孩从身边跑过去,她知道是男孩碰了自己,就喊男孩站住,男孩没听继续跑,她就上前抓住男孩的衣领子,抓的特别紧,因为男孩的脖子受伤了。
男孩被抓立马就大哭,父母听到儿子哭声就赶过去,在听到小熊说男孩摸她屁股的时候,父母直接否认,认为男孩才4岁,根本就不可能做这种事情,是跑的时候无意识的碰到了。
小熊不听这样的解释,后面报警了。
小熊要求男童父母给她道歉,并承诺管好孩子。
男童的父母可以答应她的要求,但也要求小熊给男孩道歉,因为她伤害到了孩子。
小熊不答应,她觉得自己不是主观意识要伤害孩子,是因为男孩先摸了她屁股,她去抓男孩,才误伤的,男孩才是主因,所以她不道歉。
她不道歉,男孩父母也不答应道歉,双方无法和解。
目前小熊打算走法律程序维权。
看完整个事件,很多网友都站在男孩这一边,因为大家都觉得男孩完全是在奔跑的状态下,为保持身体平衡,下意识的扒拉了一下他前进路线上的“障碍物”,完全不像是主观故意去碰女子,而他的高度刚到女子臀部,所以碰到的自然就是屁股,是这个女的有点小题大做了。
也有网友认为:摸了就是摸了,任何借口都不是推脱理由。虽然小孩不懂事,但父母道歉是必须的。法律上只讲是还是不是,不管你有没有意识。如这小孩拿的是一把刀呢,伤到别人了,是不是也说没事!
我觉得女孩子在第一时间感觉有人摸她屁股,转身看到是小孩子后99.9%的女性会认为是小屁孩,应该不是故意的,就算了。可是她就是那个0.1%较真的人。较真不是坏事,但用在这上面是不是有点过了呢?
小男孩碰到她了,她让小男孩道歉没问题,但她也伤了小男孩,是不是也该道歉,一码归一码对吧。
不知道小熊揪着不放是想要一个什么结果!
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况也不是多大的事,闹大了真的不一定就是好事。
你觉得呢?
(视频来源:潇湘晨报,侵删[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