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式维权当休
一个四岁男童,按照律师的说法,其心智远未成熟,属于无行为能力人,缺乏控制与辨认能力,尤其是不具有性意图和性意识。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完全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儿童,竟然要被一个成年女人告上法庭。
不说这百分百浪费司法资源,起码,在三次警方的调解中,明显的属于“炒作式”维权。或者说为了“流量”,而非要“死缠烂打”的碰瓷。
其中,有两次警方调解,这位成年女性搞了个“碱性呼吸中毒”的闹剧。送医院抢救,症状为“失眠焦虑心脏不好”。
关键的是,当时监控视频清清楚楚的记录了事件的全过程。
视频显示,一个男童跑动过程中,想经过背站的成年女子与另外两个人的中间,他身体有点失去平衡,手无意中擦碰到女子臀部。
男童没意识继续跑着,而背站的女子马上跟了过去,揪住男童衣领,估计也在呵斥。男童有点慌,哭着蹲坐地上。
就这事,这位来自福建的女子,8月26日,在湖南长沙某餐厅,认为男童“触摸臀部”,涉嫌对她骚扰。
为此,男童父母也对女子多次进行了道歉,并赔付了相关医药费用。不明白,既就是“触摸”了臀部,一个四岁男童的无意行为,竟然还有“药费”?
然而,女子并不罢休。她要求男童父母要么书面道歉,要么拍视频道歉。同时,男童父母认为女子揪衣领,造成孩子脖颈处有勒痕,也要求女子道歉。
就这样,在餐厅没有处理好,又经过了警方三次调解,依然不能结束。甚至,这位女子扬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到此,我只能说,从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一个四岁男童触碰了一下屁股,就不依不饶,非要搞一个死缠烂打,真不懂这位女子的脑回路是咋样的?
9月8日有媒体报道,在该女子的视频中,有两条是对“摸臀”事件的回应,承认自己是“干自媒体的,当然需要流量”,但否认了“蹭流量”的质疑,声称要起诉男童父母。
的确,现实中有一些熊孩子,也会闹出些熊事来。对这些孩子,或者说未成人,应该进行必要的教育,特别是孩子的父母责无旁贷要承担责任。
在该“摸臀”事件中,男童的父母已经做了他们所能做的所有事,包括道歉和赔药费。至于,女子的书面道歉,或者视频道歉,明显就是无理过头的要求了。
何况 这个四岁男童被女子呵斥,直接追过去揪住衣领,脖子上留下红痕。也就是说男童受到了惊吓,甚至被故意“伤害”。伤害有点严重,可故意揪衣领,这总是暴力吧。
到此,我以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发挥作用,保护这位四岁的男童身心健康。另外,对这种炒作式维权行为,不能任其“表演”,是非曲直,警方也得明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