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的门槛有多高?是不是一定要登山,写作,插花,绘画,跳舞这些有技术含量的技艺才算热爱?听流行音乐,追星算不算热爱?你会有你的答案。但往往,我们只是没得选。
我们年轻时,看的是四大天王。男孩女孩们小小的房间里,墙头床角贴满偶像海报,女孩就贴刘德华,郭富城,黎明,林志颖;男孩就贴周慧敏。跟今天女孩们花大价钱收集韩国男女团的小卡也没什么差别。中学时,我在一个万人小镇上学,那已经是我十六七年来到过的大地方。限于眼界,我喜欢陈*、beyond和张学友,可能也是那个时代多数男生都喜欢过的歌手。鉴于这几位都不怎么帅,所以我从未搜集他们的海报,但专辑都买了,每首歌都会唱。我有个低我一年级的好基友,回家刚好同路。每晚下自习,我们会勾肩搭背的从学校门口出来,一起唱刚学会的新歌,穿过四条小巷,刚好唱完三首。那时重庆乡镇很落后,还保留着大量清末明国时期的木结构建筑,常年收集人间烟火气,整齐的两层小楼泛着污黄的油光,经常闪灭闪亮的路灯比木色更加晦暗。初中时我对女生不感兴趣,高一高二猛然觉醒。学校小,没有公开评论的班花年级花校花,我突然喜欢上一个女生,肤白胜雪,腰似棉柳,常在学校文体活动上跳舞。我们有一伙人,经常一起玩。我跟她不是青梅竹马,她的青梅竹马更早认识她,高大帅气但学渣,我跟他也很熟。她应该知道我对她有好感,女孩总比男孩更敏感。而我并不会追求女孩,甚至羞于表达,于是她也没有点破。我就这么一直憋了一年多,每天看着她的笑在别人眼中燃烧,而我始终鼓不起勇气给她递张小纸条。直到高二下期,她的青梅竹马要去当兵了,而她决定通过会考后就毕业不再参加高考。那时成渝高速刚好建到我们镇,有天下午少两节课,我们这伙人便一起去压马路,走着走着,就分作好几拨。我跟她走在一起,落在最后。她身上总是香香的,而我总是晕晕的。她轻声笑着跟我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我胡乱应付着。在怀里摸了半天,终于掏出一盒磁带递给她,是她喜欢的苏有朋。她笑着接过,说她找很久了。我磕磕巴巴的说喜欢她,心跳的声音压过了远处的压路机。她没有脸红也没有笑,很平静的说她一直喜欢的是他,在他参军前,他们已经私定了终身,并且她很快就要离开学校了。她说,你成绩好,一定能考上大学,我们会有不同的人生,而你的人生一定更加丰美。那天很热,重庆的夏天一直来得早来得猛。而我浑身冷得发抖,偏偏脸上还带着笑,说我也猜到过,只不想留下遗憾。她说,她跟人相处的方式有问题,容易让人误会。我没再说话,脑子里只剩下压路机的轰鸣,它往成都方向慢慢驶去,而我的心被碾碎在路上。她说,我们追上他们。于是我跟她一起奔跑。我想,这应该是我跟她最后一次奔跑了。傍晚我们回到学校,晚上还要上晚自习。刚响铃就停电了,大家点起蜡烛。烛光中我偷偷看前排她的背影。她成绩不算好,但还是会认真完成学业。她翘起兰花指把一缕头发别到耳后,小巧的耳朵比雪还白。就是这个动作,让我一遍一遍的走神。我上课几乎从不听讲,这节课做上节课布置的题。以前的晚自习我要么偷偷听课,要么看小说,不用担心老师,门口有放风的兄弟。那天晚上我什么也做不了,只不停的转笔,不停的掉在地上,不停的弯腰捡起。同桌兄弟呆呆的看着我,以为我大姨妈来了。不知道晚自习怎么结束的,直到铃声响起还没来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雨,不大也不小。她打着伞,问我要不要一起走一段,她家在我家和学校的中点。我说,Z二娃在等我。我们一起走出教室,我的好基友果然从楼上飘然而下。她招呼一声便举着伞进入雨里,我和基友都没带伞。基友应该是看出了什么,但一个字也没说。他一把抓过我,我们勾肩搭背的淋雨一直走。我们没在雨里奔跑,男人就该在雨里昂起头。他起了个头,我就跟着一起唱,“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雨声不大也不小,终究盖不过两个男孩的嗓门。她在前面听见了,我看见她的伞晃了一晃,走得更快了。唱完这一首,刚好到她家门口。她回头笑着向我们挥了挥手,我俩一起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像两只打得焦湿的旱鸭子。她闪进小区,而我们也没有停留。在雨中他说,你起。于是我唱,“曾在某远处,洒过伤心眼泪,还幸有你,共一醉。是你跟我说,叫我清醒的句子,要我不用为她,再枉追。”他接,“其实我对你,所说的安慰话,全属试试看,没根据。是这么数句,在某天所听到的,可叫心事暂且,告退。”那晚我们走得比平时慢。唱完这首《烟花句》,又唱《冷雨夜》,又唱“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比平时多了一首。在路口我们分别,我独自穿过百米长的小巷,两边的吊脚楼摇摇欲坠,十年后它们就被拆除了,那个后门也被堵死了。没多久,她毕业了,一个人去西双版纳打拼。我收起所有心思,生活里只剩下三件事,刷题,打街机,和好基友唱歌。每天晚上,下晚自习后,他都会在教学楼前等我,然后一起嘻嘻哈哈地,从我们庞大的曲库里随机选歌,每晚三首到家,然后分别。我再独自穿过那条长长的民国小巷。大半年后,我考上大学,他被家里送去当兵。我们没再通信过。我一直和她保持着书面通信,直到世上有了QQ。她毕业四年、我考上大学三年后,她从西双版纳返回重庆,青梅竹马转业回家,他们结婚了。两年后,她们有了一对漂亮的双胞胎女孩。如今,两位女孩都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或许她已经抱着孙子孙女哄睡了。我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再见过好基友,人们总是走着走着就散了。但我想我永远会记得,那个晚上我们一起唱过: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
现在我不会将流行音乐视作热爱,但回想当年,我觉得算。在人均月工资不过百把块的清贫时代,我悄悄攒钱买随身听,买磁带,认真听歌手们每一首歌。那时记忆超好,一首歌最多三遍就能准确无误的连词带曲唱完不磕巴。我喜欢音乐,不只因为好听;在吃不好也没有娱乐全国上下就等一台春晚的年月,那些青春的忐忑,彷徨,试探,迷惘,失落,绝望的日子,全靠张学友们收留。或许每个人都会有一首特殊的歌恰逢其会,接住过我们所有的心事与不堪;而总有一个人,陪过你唱起那首歌。
后来我学会了吹箫,弹琴。到北京后眼界开阔了,曲库里不再是张学友、张宇、伍佰们,除了欧美天王们,千千静听的歌单里还加上了贝多芬和德沃夏克。
那时我不是只想热爱流行音乐,但我没得选。蕞尔小镇只赶集时才买得到鸡鸭,磁带只买得到港台。打口带,那是到北京后坐车去中关村,找一位身穿长大风衣的汉子,确认眼神后问一句:哥们,有片吗?后来,当我有得选了,我会选择人们将之称为热爱的东西,比如登山,写作。只是我回首来时路的每一步,就不会将流行音乐排斥在外。如果今天的年轻人们告诉我,ta的热爱是追星,我会跟ta一起讨论张元英,汪苏泷,还有我现在最爱的黄诗扶。我知道,ta们很可能只是没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