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条新闻,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先说最揪心的一点:一个孩子凌晨两点多梦游,能从七楼防盗网那个小窗钻出去,这本身就是个巨大的安全隐患。防盗网留了钥匙孔,本意是逃生用的,结果成了孩子坠落的通道。家长真得反思一下,家里有小孩,这种隐患平时就该排查掉,不能等出了事才后怕。
再说车主周先生,说实话挺让人佩服的。车被砸成那样,维修费接近五万,换谁心里都不好受。但他第一反应不是心疼车,而是庆幸孩子还活着,还主动说可以放缓赔偿时间,那句"救人的车难见",确实戳人。这辆车等于用自己当缓冲垫,接住了一条命,某种意义上真算"救命的车"。
不过冷静下来想,法律层面这事其实挺清楚的。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要承担责任。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得由监护人承担。但车主主动放缓、保险介入,把人情放在了利益前面,这份善意确实难得。双向奔赴的体谅,才是这件事最暖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