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4岁的孩子,无意中碰一个美女臀部一下,那女的居然能闹到三次调解、请三个援助律师、妇联都下场?最近这事儿,我真有点看不懂了。
孩子这么小,动作没轻没重的,家长该道歉道歉,该教育教育,这没问题。可有些人偏不,非要把“幼儿摸臀”往成人那套上靠,还拉上律师、妇联,一副不把对方搞臭不罢休的架势。咱就说,孩子懂什么?你非要用成年人的逻辑去套一个幼儿,这不是讲道理,这是找茬。
更离谱的是,这么点事居然能占用三次公共调解资源,连妇联都跟着忙活。妇联的职责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不是给个别人的过激情绪站台。今天你为一点小事闹翻天,明天真有人需要帮助时,大家还信吗?
我不是说孩子犯错不能管,但管要有个度。动不动就升级成性别对立、公共事件,最后消耗的是大家的信任和社会成本。这事该凉一凉了。平台该管管带节奏的号,相关部门也别和稀泥。社会资源是给真正需要的人用的,不是给“巨婴”表演的舞台。
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