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15岁女孩军训时负责查寝,她的教官支走其他同学,把她堵在楼梯间,捂住她的嘴,对她又搂又抱,还威胁她不准往外说。事后女孩鼓起勇气向老师求助,结果老师根本不管。女孩看没人给自己撑腰,心里很崩溃,出现了自残行为,家长发现后带去医院一查,发现女孩已经重度抑郁。家长直接报警,发现涉事教官竟然是个有案底的闲散人员,而就是这样的人,被学校选来当学生的教官。
涉事的这名梁姓男子,就是临时被招来凑数的闲散人员,一天工资才150块,而且身上还有盗窃的犯罪前科。
就是这样一个有案底、没资质、没经过任何审核的人,被学校安排近距离看管未成年学生。
再一查才知道,这次学校的军训,压根不是正规教官带队,是学校外包给了外面的私人公司。而且这家公司根本没有办学生军训的资格,属于违规接单。
受害者女孩刚上高一,性格乖巧听话,老师安排她帮忙查寝、协助管理宿舍,她也老老实实照做。
出事那天查寝,教官梁某故意支开和女孩一起的同学,把别人支去远处查宿舍,楼梯间瞬间只剩女孩一个人。
紧接着,他直接上前捂住女孩的嘴,不让她出声,强行对她搂抱、猥亵,还出言威胁,恐吓女孩不准告状。
事发之后,女孩虽然心里很害怕,但她还是鼓起勇气去找学校生活老师求助。
本以为老师能帮她,替她做主,结果老师也没当回事,轻飘飘糊弄过去了。
没人安慰,没人撑腰,从那以后,这个15岁孩子内心彻底崩溃了。她每天睡不着,不敢独处,一次次想不开割腕自残。
家人发现孩子异常后带去检查,结果是重度抑郁和严重的心理创伤,只能住进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
家长得知全部真相后,彻底愤怒,坚决要求报警处理。
警方立案侦查,这名无良临时教官被刑拘,后续也被检察院起诉,目前还在等待最终判决。同时法院也在鉴定女孩的精神损伤程度。
这件事,学校绝对有逃不掉的责任。
为了省事,学校把学生军训随便外包,不查公司资质、不筛人员背景,让有前科的陌生人近距离接触未成年孩子。出了事之后,学校的疏导和责任更是完全缺位。
《刑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梁某捂住女孩嘴巴,在楼梯间强行搂抱亲吻,还威胁女孩不许声张,属于用胁迫手段强制猥亵。
受害者只有15岁,是未成年人,法律会从重处罚。哪怕梁某只是外包临时人员,不是正规教官,照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女孩因此出现严重心理创伤,属于恶劣情节,法院量刑时也会重点考虑。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光明社教育家 20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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