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汪女士反映,她在一家中医诊所就诊期间,诊所负责人以检查乳腺结节为由,在未充分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多次触摸胸部。起初汪女士以为属于正常诊疗操作,在多次接触后,她对操作方式产生强烈质疑。涉事医师称,反复触诊是为确认乳腺结节位置;但汪女士后续到医院检查,发现自身结节体积很小,认为该操作不符合正常诊疗逻辑。
事情真正引起汪女士警觉,是2026年7月26日。当天汪女士到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一家中医诊所贴三伏贴。
据汪女士向媒体介绍,诊所负责人金某某搭脉后提出做乳房复诊,操作过程让汪女士越来越不舒服。离开诊所以后,汪女士没有把这件事继续当成普通推拿,而是选择报警。
这次报警并不是双方第一次接触。汪女士称,2025年10月因为工作劳累,开始到这家诊所调理身体。
同年11月,金某某在一次诊疗中表示汪女士存在乳腺结节问题,随后进行乳房触诊,并开方调理。
汪女士家人也是诊所常客,汪女士最初没有立刻怀疑。按照汪女士统计,此后类似触诊累计有二十七八次。
2026年7月27日,汪女士到医院接受乳腺B超检查。汪女士向媒体提供的信息显示,结节大约为5毫米和8毫米,性质倾向良性。这里需要说明,单凭结节直径不能直接断定任何医生绝对摸不到,结节位置、深浅和乳腺组织情况都会影响触诊,因此是否具有医学必要性,还要结合影像资料和专业意见。
7月28日,汪女士再次到诊所与金某某交涉。双方说法开始明显不同。汪女士认为此前多次接触缺少充分说明,金某某则否认所谓二十七八次触诊。
金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真正进行乳房触诊只有2026年3月至5月间的三次,而且现场有人陪同,属于正常检查。金某某还表示,诊室视频已经交给公安机关。究竟哪一种说法能被证据支持,成为调查重点。
8月3日,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根据汪女士报警情况和提交材料,对雨山区某中医诊所负责人金某某涉嫌猥亵立案调查。
8月26日,雨山警方通报进展。公安机关联合卫健部门核查金某某行医资格和行医情况,并询问双方、诊所工作人员及相关就诊人员,调取视频和就诊记录,提取相关生物检材送检,并咨询中医诊疗专家。
这些调查很关键。乳房触诊本身可以属于正规乳腺临床检查,问题在于具体操作是否有诊疗依据,是否提前说明,过程有没有形成病历记录。
医师法要求医师遵守诊疗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并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需要告知的事项。涉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还应取得明确同意。
类似案件过去也有司法处理。2019年9月,江西赣州一名诊所医生刘某某在给不满15周岁的患者治疗湿疹时,借涂药之机实施猥亵。
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禁止刘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四年内从事医生职业。不过,赣州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与马鞍山这起成年患者案件并不相同,不能直接套用。
按照2026年施行的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猥亵行为的规定位于第五十二条。若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还要判断是否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制猥亵情形。
触诊次数多并不意味着自动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否存在强制手段或者其他恶劣情节,仍要依据证据认定。
截至2026年8月26日警方通报时,案件仍在调查。金某某是否存在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仍需公安机关、卫健部门结合视频、病历、生物检材和专家意见依法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