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进入40年时代:月供轻了,账却要算得更远
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30年延长至40年,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新规同时明确,预售住房原则上应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个人房贷,政策实施前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继续按原合同执行。
这次调整最容易被误读的地方,在于把“最长可以贷40年”理解成所有人都能贷40年。40年只是监管允许的期限上限,银行还会结合借款人年龄、收入、负债、信用、房龄和抵押物价值进行审批。部分银行已经开始受理,部分银行仍在等待细则,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也可能受到限制。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仍按各地政策执行。存量房贷同样不会自动延长,借款人需要主动申请,银行重新评估还款来源。按照规定,累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一半,贷款总期限不得超过40年。原来30年的贷款,理论上最多延长到40年;20年最多延长到30年;10年最多延长到15年。
40年房贷最直观的好处是降低月供,但下降幅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按照贷款利率3.1%、等额本息、利率长期不变测算,贷款100万元,20年月供约5596元,总利息约34.31万元;30年月供约4270元,总利息约53.73万元;40年月供约3638元,总利息约74.61万元。
从30年延长到40年,贷款期限增加了三分之一,每月只少还约632元,月供下降14.8%,总利息却增加20.88万元,增幅达到38.9%。
贷款200万元,30年月供约8540元,40年约7275元,每月少还1265元,总利息增加约41.77万元。贷款300万元,月供从约12810元降至10913元,每月少还1897元,总利息增加约62.65万元。
这里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规律。100万元贷款从20年延长到30年,每月可以少还1326元,增加利息约19.42万元;从30年延长到40年,每月只能再少还632元,增加利息却达到20.88万元。期限越长,降低月供的效果逐渐减弱,新增利息却没有同步下降。
采用等额本金还款,结果依然如此。100万元贷款按照3.1%计算,30年首月月供约5361元,总利息约46.63万元;40年首月月供约4667元,总利息约62.13万元。首月少还694元,累计利息增加15.5万元。
40年房贷对市场更大的影响,来自贷款能力的提高。
新规要求,家庭月房贷支出原则上控制在可支配收入的50%以内,所有债务月支出控制在60%以内。假设一个家庭每月最多承担1万元房贷,没有其他负债,按照3.1%的利率计算,30年可以贷款约234.18万元,40年可以贷款约274.90万元。仅仅延长10年,账面贷款能力便增加约40.72万元,增幅达到17.4%。
以200万元贷款为例,30年月供对应的家庭月收入门槛约为1.71万元,40年则降至约1.46万元。对于收入流水刚好卡在审批线附近的购房者,这项政策确实能够提高贷款通过率。
但贷款能力增加不代表家庭财富增加。收入没有变化,只是银行允许借款人用更长时间偿还更多本金。在住房供应有限、需求较强的城市,新增贷款能力可能有一部分进入房价;在库存较高、人口流入不足的城市,政策对成交量的作用会更加明显,对价格趋势的影响相对有限。
本金偿还速度同样值得关注。贷款100万元,偿还10年以后,30年期贷款还剩约76.31万元本金,40年期仍剩85.19万元,相差8.88万元。偿还20年以后,前者剩余44.01万元,后者仍有65万元,相差20.99万元。到了第30年,30年期贷款已经结清,40年期仍欠约37.49万元。
这意味着购房者如果十年或二十年后出售、置换房屋,40年方案需要归还银行的本金更多。房价上涨时,这部分差异容易被资产升值覆盖;一旦房价停滞或下跌,较慢的本金积累会直接压缩卖房后的净回款。
选择30年还是40年,还取决于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率。
每贷款100万元,40年方案每月可以多留下约632元。如果把这笔钱连续投资30年,并且能够长期取得3.1%的年化收益,30年后大约可以积累37.49万元,刚好覆盖当时剩余的房贷本金。
因此,判断期限长短的财务分界线,是家庭能够长期获得的税后、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能否超过房贷利率。能够严格储蓄并有效配置资金,40年期限具有一定的现金流价值;节省下来的月供如果主要用于消费,或者投资收益长期低于贷款利率,最终留下的通常只有更多利息。
总利息属于几十年累计的名义金额,也不能简单视为今天一次性发生的损失。未来资金存在时间价值,通胀和收入增长也会降低债务的实际压力。但工资能否持续增长、就业能否稳定、房贷利率是否上升,都很难提前锁定。用确定的长期负债去押注不确定的收入增长,风险仍然需要家庭自己承担。
房贷期限延长以后,利率风险更加突出。当前多数房贷采用浮动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变化后,月供也可能重新计算。以100万元40年贷款为例,利率从3.1%升至4.1%,月供将由约3638元升至4242元,每月增加约604元。贷款200万元,月供增幅接近1208元。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仍然是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也就是20年。贷款期限延长至40年,并不会增加后20年的扣除期限。需要说明的是,1000元属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并非每月直接少交1000元税款。
对银行来说,贷款期限延长意味着资产久期上升。虽然账面总利息增加,但银行利润未必同步增加。市场利率下降时,借款人可能提前还款或申请调整利率;市场利率上升时,银行持有的低利率长期房贷又会压缩息差。贷款跨越借款人的职业高峰和退休阶段,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资金期限错配都会随之增加。
对房地产行业来说,40年房贷主要降低需求端的月供门槛。新规中影响更深的一项变化,是预售住房原则上要等到竣工备案后再发放个人房贷。这会把更多建设期资金压力留在开发企业和项目融资端,减少购房者“房子尚未交付、贷款已经偿还多年”的风险,同时加快行业资源向资金稳健、交付能力较强的企业集中。
因此,40年房贷能够稳定部分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却很难单独改变房地产市场的长期方向。房价最终仍然取决于人口、收入、就业、供求关系以及城市基本面。延长贷款期限解决的是现金流安排,无法替代居民收入增长和住房价值支撑。
对于家庭而言,监管允许的50%房贷收入比属于风险上限,不宜直接当成日常预算。较为稳健的做法,是把月供控制在家庭可支配收入的30%至35%左右,并保留6至12个月的必要生活支出。签约前还应按照利率上升1个百分点、家庭收入下降20%、主要收入中断半年三种情况进行压力测试。
如果30年月供已经能够轻松承担,没有必要只为每月少还几百元,把债务再延长十年。处于职业上升期、收入稳定、当前现金流偏紧,同时具有储蓄和提前还款纪律的家庭,可以把40年作为降低强制月供的工具。
把期限拉到40年,银行解决的是月供比例,家庭承担的是40年现金流。房子能够持有多久,收入能够稳定多久,退休以后还要偿还多少,这三笔账,比眼前少掉的几百元月供更加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