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陕西西安,一女子处了个男朋友,对人家实心实意,不光和人家同居,还被男子哄得把自己

陕西西安,一女子处了个男朋友,对人家实心实意,不光和人家同居,还被男子哄得把自己的全部家当32万都借给了对方。女子怀孕后,两人商量结婚事宜,又因彩礼的事谈崩了。女方流掉了孩子,想要要回这32万元。男子却说这钱是恋爱期间女方的赠与,还说所有这一切都是女方甘愿付出的。女子后知后觉,认为男方从一开始交往就带有谋财目的,随后整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这笔借款。

这件事真正麻烦的地方,是32万元到底算借款还是恋爱赠与。参考报道记载,小宋把钱交给做工程的储先生时,双方签过借款协议,还约定了还款时间。感情好的时候,小宋没有按期追着要钱,等关系破裂,再谈这笔账,双方的说法已经完全不同。

类似争议,山东法院曾公开过一件很典型的案子。晁某和岳某原本也是男女朋友。恋爱期间,晁某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以及刷卡等方式,先后向岳某支付112万元。岳某后来还过一部分,最后仍差45万元。两人分手后,晁某多次索要,岳某最终写了一张借条。

可到了法院,岳某又改口称,两人以前是情侣,钱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借条也是受到威胁才写的。法院没有只看两人的恋爱关系,而是把借条、转账情况和双方陈述放在一起核对。

岳某拿不出受到胁迫的证据,晁某提交的材料又能相互对应,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判决岳某偿还45万元。

这件案子说明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谈恋爱和借钱并不冲突。恋人可以送礼物,也可以形成真正的债务。钱给出去的时候有没有约定归还,有没有借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往往比后来一句自愿给的更有分量。

西安本地也出现过一场类似的财产争议。小王和小李2019年夏天认识,2021年6月准备购买经济适用房作为婚房。

双方专门签订合伙共同购房协议,约定小王支付首付款,小李办理贷款,房屋权益各占一半,贷款共同偿还。协议签好以后,小王转给小李20万元。

到了2022年6月,两人感情破裂,房屋留给小李,小王要求返还购房出资以及其他部分钱款。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王梦圆法官审理时,没有把所有转账统一处理。

协议明确用于买房的20万元被认定为购房出资,有清楚备注、能够证明用于偿还房贷的钱,也按照实际用途处理。

至于没有协议、没有备注,无法证明具体用途的其他款项,则被认定为一般恋爱赠与。小李上诉后,案件最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所以,小宋手里的借款协议很重要。两人后来有没有结婚,并不能直接改变32万元最初的性质。民法典关于借款关系的判断,看的仍是双方当时有没有借钱和还钱的意思,以及款项是否实际交付。

还有一个问题也不能混在一起说。储先生迟迟不还钱,与储先生从认识小宋开始就为了骗钱,是两个不同层面的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2月28日公布过王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王某和李某2023年6月通过微信相亲群认识。

李某提出,在共同生活和办理结婚登记以前,王某需要给25万元。此后至2024年2月,李某又以房租、购买首饰和生活消费等理由向王某索取12万余元。双方一直异地生活,李某主动联系王某时几乎都涉及要钱,面对登记结婚的问题又多次推脱。

法院正是综合双方长期的联系方式、感情状态、资金往来以及结婚态度,认定李某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判令返还全部12万余元。

回到小宋这32万元,储先生是否从一开始就另有目的,还需要证据支持,不能仅靠分手后的怀疑确定。但32万元是不是借款,却可以单独查清。

借款协议、转账记录、资金用途、约定的还款时间,以及双方当时的聊天内容,都能帮助还原钱交出去时到底是怎么说的。感情已经散了,最后真正能把这笔账说清楚的,还是留下来的这些记录。